县乡干部
发表于 2014-6-25 00:13:31
机关青年(办公室)36忌之九:文稿露怯
本帖最后由 县乡干部 于 2014-6-25 00:15 编辑 <br /><br /><div align="left"><font color="rgb(62, 62, 62)"><font face="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6.153846740722656px"><b>编者按:</b></font></font></font></div><div align="left"><font color="rgb(62, 62, 62)"><font face="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6.153846740722656px"><b> 《机关青年(办公室)36忌》是张建先生写的系列文章。文章贴近青年成长实际,充满人生哲理,温暖如冬日的阳光。这里发布的是新鲜出炉的文字初稿。</b></font></font></font></div><div align="left"><font color="rgb(62, 62, 62)"><font face="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6.153846740722656px"> 一个青年到我办公室对我说:“这是我的研究生毕业论文,请您指正。”我看了一下,问他:“你这是给我的吗?”他说:“是呀,我就是专门送给您的。”我说:“你没写台头,就不好说是专门送给我的。”噢?难道还有这个讲究呀?没有台头的材料叫做“无头文”,一般是不作批注的。我又问他:“你这是请我指正吗?”“是呀,这不我自己送来了吗?”我说:“你让我指正,可没给我留一点地方啊。”原来他的文章标题打在纸张的顶头,文稿铺满了整张纸,没有留“天”,也没有留“地”,即使我想批注也没有地方写,不免让我怀疑他的诚意,是不是原本他就没想让我写什么,不过是向我展示一下罢了,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又问他:“你这是给我看的吗?”他不理解,好像是在说“这还用问吗?”我问他:“你这是几号字?”他说:“5号字。”我说:“我眼睛不好,你这字号太小,我看着很费劲,怎么也要3号字吧?”他无语,一脸无辜,我告诉他,“在机关里,文稿都是有讲究的,没有台头不够礼貌;请人指正,不留出空间,说明缺乏诚意,许多青年特别是大学生研究生的文稿都不留“天地”,只是看看而已;既然请人指正,就要考虑对象的需求,字号字距行距都要有所考虑。这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应该还有思想上的问题,更是一个规矩。”</font></font></font></div><br><div align="left"><font color="rgb(62, 62, 62)"><font face="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6.153846740722656px"> 没想到原先是想向我展示赢得赞赏的文稿,让我批得一无是处。我连内容都不看就打了回去,让他重新处理,希望他能充分认识和重视这个问题,不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font></font></font></div><br><div align="left"><font color="rgb(62, 62, 62)"><font face="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6.153846740722656px"> 文稿露怯,露什么“怯”呢?首先是不符合机关文稿的规范要求。现在机关对公文的要求越来越细,不同的文稿都有不同的规范,就是为了办文的效率,保证机关公文的正常运转。即使这样,不讲规矩的公文还是屡见不鲜。一次,一个司局上报了一个重要活动的请示,在正式签报单的左上角还贴了一个黄纸片,司领导随手写了两行字:领导:这次活动很重要,请您一定参加。当时我看到领导很不满意,让打回去,意思是说,这么重要的请示签报怎么能贴个小纸片呢,太不严肃了。黄纸片是办公室流行的用品,一些青年说是“便签”,我说不是,便签一定是印刷有单位名称的纸张,虽然小一些,并一定标明是“便签”,而不是“随手贴”。我们还经常能看到随手贴上还画上表情符号,这些都不符合机关公文的要求。<br><br></font></font></font></div><div align="left"><font color="rgb(62, 62, 62)"><font face="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6.153846740722656px">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font></font></font></div><br><div align="left"><font color="rgb(62, 62, 62)"><font face="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6.153846740722656px"></font></font></font></div>
**** Hidden Message *****<div align="left"><font color="rgb(62, 62, 62)"><font face="宋体"><font style="font-size: 16.153846740722656px"></font></font></font></div><br>
高飞
发表于 2015-4-15 16:43:01
文稿露怯,露什么“怯”呢?首先是不符合机关文稿的规范要求。现在机关对公文的要求越来越细,不同的文稿都有不同的规范,就是为了办文的效率,保证机关公文的正常运转。即使这样,不讲规矩的公文还是屡见不鲜。一次,一个司局上报了一个重要活动的请示,在正式签报单的左上角还贴了一个黄纸片,司领导随手写了两行字:领导:这次活动很重要,请您一定参加。当时我看到领导很不满意,让打回去,意思是说,这么重要的请示签报怎么能贴个小纸片呢,太不严肃了。黄纸片是办公室流行的用品,一些青年说是“便签”,我说不是,便签一定是印刷有单位名称的纸张,虽然小一些,并一定标明是“便签”,而不是“随手贴”。我们还经常能看到随手贴上还画上表情符号,这些都不符合机关公文的要求。
hermiter
发表于 2015-12-22 23:48:47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xvty
发表于 2015-9-25 19:13:41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林小小
发表于 2015-4-28 16:26:19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寒枫洒月
发表于 2015-2-13 09:06:16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早早
发表于 2014-7-22 10:14:16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我是雪花天上来
发表于 2014-6-26 16:52:19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彩蝶恋花
发表于 2015-10-14 16:11:12
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学海无涯杰
发表于 2015-4-10 10:03:46
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
饮马钱塘
发表于 2015-8-9 18:26:57
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
老猫
发表于 2014-6-25 07:50:48
老猫也常出错,看来对机关文稿写作要多点敬畏之心啊。
南通小秘
发表于 2014-6-25 09:29:57
文稿不仅见文见事,更见人
小胡哥
发表于 2014-6-25 13:30:47
天头白边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受教了,讲的在理
渡渡这种鸟
发表于 2014-6-25 20:46:21
以前不太注意这些东西的,看了这个很受教育和启发,以后一定得注意这些看似是细节其实却关乎重大的问题了。
wuq1986126
发表于 2014-6-25 21:12:47
学习了!在平时工作中要多注意细节问题,细节决定成败,尤其是在机关工作!
airno1
发表于 2014-6-25 21:54:52
文章很漂亮,学习了。
jm7788
发表于 2014-6-26 07:04:24
文稿中出现的语法错误和错别字,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和形象
rulou
发表于 2014-6-26 09:03:49
一直在关注之九,终于等到了,谢谢!受益匪浅!
大林
发表于 2014-6-26 09:47:27
读到这篇文章,发现自己也经常犯这个错误,但一直没有人指出来,今天终于明白了,又在这儿学了一招,就是公文写作要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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