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居岁月
发表于 2014-6-26 15:13:21
这个领导也太讲究了吧,除非是很正式的场合,一般情况下年轻人写个便签有什么问题呢?还是有机关衙门作风啊!
清扬婉兮
发表于 2014-6-26 15:22:03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
唉,涤生
发表于 2014-6-26 15:55:08
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天上掉大树
发表于 2014-6-26 16:11:33
读到这篇文章,发现自己也经常犯这个错误,但一直没有人指出来,今天终于明白了,又在这儿学了一招,就是公文写作要严格规范。
新洲秘书
发表于 2014-6-26 16:23:03
36忌哪儿有完整的啊?
~徊_见~
发表于 2014-6-26 16:31:02
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h
我是雪花天上来
发表于 2014-6-26 16:52:19
表面上好像是个形式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如果不考虑对象的需求,可以看出作者和行文单位缺乏诚意,也会影响信息传递的效率。当然像文稿中出现的一些语法错误和错别字,更直接贬低了作者和行文单位的素质,很损害作者和机关部门的形象,这样的错误属于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实在是不应该。
堂堂正正堂堂
发表于 2014-6-26 16:52:26
这就是“无规矩、不成方圆”,希望我们这些初学写作的年轻同志一定要循规蹈矩,严格按照行为规范来写文章,如果基础不牢的话,以后定会地动山摇。
那年几岁
发表于 2014-6-26 16:55:49
的问题,但形式不讲究,往往就会以文害义,影响和损害机关工作的规范规则。如果不考虑文种的要求和对象,就会影响公文预期的目标,
xaflybird
发表于 2014-6-26 17:29:30
机关里面行文的确比较讲究,该注意的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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