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是啊 发表于 2016-10-13 10:19:40

请党组书记签发后交由我制发,遇到这种情况我会很原则的直接拒绝办理,请当事人重新找领导签发,在不规范发文的单位传统惯例影响下当事人认为我是小题大做,甚至有的还认为是故意为难;

灯火阑珊处 发表于 2016-10-13 10:51:19

反思以上三例,如果我懂得圆润之道,就会化摩擦于无形。同事发文找错了签发人,要么是他不懂发文规定,要么是他没有意识到发文的严肃性,这时候,如果我可委婉说明原因,讲清楚公文处理条列的规定,并主动要求帮同事找一把手签发,这样亲力亲为,既能解决当下问题,也为下一次发文开个好头;同事发布信息,分管领导未签发,完全可以请同事通过邮件、QQ等网络工具传与其分管领导审核,发布后待领导回来补签,显然不分信息敏感与否、是否紧急搞一刀切是很难被人理解的;有的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好做实,而且要开心的做愉悦的做,若是不开

koaruis 发表于 2016-10-13 11:29:46


真诚与勤勉,勤恳做事。不搞权谋,不纠结,不抱怨,感谢前辈指点!

道心 发表于 2016-10-13 11:46:01

反思以上三例,如果我懂得圆润之道,就会化摩擦于无形。

huanyc 发表于 2016-10-13 12:10:44

此文说得很有理,受益匪浅,感谢!!!

Dear_Bieber 发表于 2016-10-14 17:22:26

懂得圆润之道,就会化摩擦于无形。

hension 发表于 2016-10-15 00:48:52

我就是不够主动 名不正言不顺的活我就不干

义见贤思齐 发表于 2016-10-15 09:48:08

学有所教,很有实际价值和意思

gsxd 发表于 2021-9-5 20:57:20

我的做法是拒绝发布,待领导回来签发后再发布,很多次前来找我发布信息的同事都绿着脸离开

滕记铁匠铺 发表于 2021-9-7 08:59:57

反思以上三例,如果我懂得圆润之道,就会化摩擦于无形。同事发文找错了签发人,要么是他不懂发文规定,要么是他没有意识到发文的严肃性,这时候,如果我可委婉说明原因,讲清楚公文处理条列的规定,并主动要求帮同事找一把手签发,这样亲力亲为,既能解决当下问题,也为下一次发文开个好头;同事发布信息,分管领导未签发,完全可以请同事通过邮件、QQ等网络工具传与其分管领导审核,发布后待领导回来补签,显然不分信息敏感与否、是否紧急搞一刀切是很难被人理解的;有的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要做好做实,而且要开心的做愉悦的做,若是不开心不乐意冷着脸,就算最后勉为其难的把事情给完成了,也是费力不讨好,当自己分身乏术,无力他顾时要学会委婉的拒绝,这也是处事上的圆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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