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明老秘 发表于 2009-3-30 09:10:24

乡镇机构改革中层干部竟争上岗的实施意见

按照市委组织部、人事局什市人发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镇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干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经研究决定,现将**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BR>  一、指导原则 <BR>  (一)党管干部原则。 <BR>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BR>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BR>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BR>  (五)考试和考察相结合原则。 <BR>  (六)个人志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能上能下原则。 <BR>  (七)坚持规定程序和职数限额原则。 <BR>  二、竞争职位 <BR>  按照市编委确定**镇的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镇中层干部设置为:党政办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主任1名;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BR>  三、任职条件 <BR>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原则性强,工作作风扎实,团结协作精神好,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BR>  (二)业务能力强,具有与竞岗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实绩较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近五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BR>  (三)竞争行政性质岗位的,须具有公务员身份;竞争事业性质岗位的,须具有事业人员身份。 <BR>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BR>  (五)工作年限满3&nbsp;年,年龄原则上在45&nbsp;周岁以下(按报名时间截止日计算)。 <BR>  (六)身体健康。 <BR>  四、方法程序 <BR>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BR>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不得少于2&nbsp; <BR>  人。镇党委组成审查小组,根据具体岗位的要求和条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人员名单在本镇进行公示。 <BR>  (二)民主测评 <BR>  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会由镇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村(居委会)支部书记参加。测评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每个方面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折合为20&nbsp; <BR>  分、巧分、10&nbsp;分和O&nbsp;分,民主测评满分为100&nbsp;分,每人的累加总分除以票数(含弃权票),即为民主测评得分,按50&nbsp; <BR>  %比例计入总成绩。每个职位的民主测评得分前2&nbsp;名列入竞职演讲人员范围,并在镇内予以公示和通知本人。 <BR>  (三)竞职演讲 <BR>  竞职演讲时间控制在10&nbsp; <BR>  分钟以内,主要考察竞职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事业心、责任感、进取精神、口头表达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仪表举止等。评委由组织、人事部门和镇领导班子成员等共9&nbsp; <BR>  人组成,其中组织、人事评委各1&nbsp;人,镇评委7&nbsp;人。 <BR>  竞职演讲评委要客观公正,不得打人情分,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在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即为竞职演讲得分,按50&nbsp; <BR>  %比例计入总成绩。 <BR>  (四)公示及任职(聘任) <BR>  由镇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根据民主测评和竞职演讲总成绩择优决定拟任(聘)人选,进行7&nbsp; <BR>  天公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事局审批,办理任职(聘任)手续。 <BR>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BR>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由镇党委组织实施,组织、人事部门予以指导,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平和公正。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结束后,原任职务自然消除。 <BR>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进行非组织活动。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竞争上岗人员违纪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 <BR>  本次竞争上岗工作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进行检举、投诉。 <BR>  六、时间 <BR>  **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12月底前结束。 <BR>   <BR>  中共**镇委员会 <BR>  2008&nbsp;年11月20&nbsp;日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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