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之玉衡 发表于 2016-10-31 09:42:36

信访稳定

      近平总书记强调“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县、市委书记如何更好地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属地责任,切实抓好新常态下的信访工作,值得探讨。
把握“三个规律”
  信访矛盾成因规律。新形势新常态下,信访矛盾的产生越来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相关;越来越与人民群众主体意识的增强相关;越来越与政策的制定出台是否科学相关;越来越与决策是否民主科学相关;越来越与少数干部执法司法和行政存在的偏差相关;越来越与少数干部工作能力不足、作风不实相关。
  信访问题演变规律。信访问题的演变具有“破窗效应”,一事不处理,多事就可能接踵而至。一个地方信访矛盾积累聚集和集中形成后,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下越来越容易交织扩散。初信初访处理不到位,信访人的诉求行为通常也会随之升级,串联信访、越级信访、择机信访,各种激烈的诉求表达方式随之而来。
  信访群众息访规律。始于决策不当的突出问题,必然止于科学决策;始于利益纷争的突出问题,必然止于利益保障;始于政策缺失的突出问题,必然止于政策完善;始于制度缺漏的突出问题,必然止于制度创新;始于法制不完善的突出问题,必然止于依法处理的轨道;始于群众认识偏差的突出问题,必然止于加强群众工作。
算清“三笔账”
  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算“政治账”。群众诉求的处理事关党心民心,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一起信访案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将会影响信访人周围的诸多亲朋好友及社会群体对党委政府的看法。与此相反,如果坚持“排查一起纠纷、扩大一分成效,化解一宗矛盾、争取一片民心”,就可以重树一个群体对党委政府的信任,提升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从行政运行成本角度算“经济账”。信访问题的处理具有叠加效应,需要认真算清矛盾早解决和晚解决、“短痛与长痛”的对比账,算清解决诉求和维稳成本、“治本与治标”的对比账。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原本花较少的资金就可以解决,待问题拖大拖炸后,不得不花费巨额成本,解决后群众往往还归功于自己的努力抗争。
  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角度算“良心账”。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干部来说很可能只是小事一件,而给群众带来的很可能是一生命运的改变。就全社会而言,尽管信访群众所占的比例很小,但对于信访群众的家庭和个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由于有困难,他们的形象往往不好看;由于有委屈,他们的语言往往不好听;由于有诉求,他们的事情往往不好办。只要将心比心,多做换位思考,就会感到信访群众值得同情,群众信访应该理解,信访问题必须重视。
立足“三个基点”
立足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基点对待信访群众。绝大多数信访群众是相信党委政府的,信访诉求具有合理性或合理成分。确有个别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的,牵扯精力不少,长期困扰地方,但所占比例也不大,不能影响我们对群众合理诉求的整体判断。对待来访群众,需要“三抓”:一抓问题解决,对有理或有合理成分的,首先要肯定,让群众吃上“定心丸”。对能够立刻解决的,马上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解决期限告知群众;对因资金量过大、牵涉面较广或历史遗留等原因造成一时难以解决的,做到说明情况,尽快拿出解决方案,取得群众的理解。二抓帮扶解困,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生活救济,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信访人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温暖以及全社会的关爱。三抓包案责任,实行“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责任制。着力抓好“事心双解”两个环节,对已解决到位仍坚持无理信访的,严格按程序依法终结;对出现偏执的信访老户实行心理疏导,“稳其身、转其心”,促使其息诉罢访,引导其依靠劳动致富。
  立足群众立场的基点处理信访问题。信访工作归根结底是群众工作。信访工作出问题,归根到底是群众观点、群众工作方式方法出了问题。在部分县市调研时,笔者发现有的乡镇或部门干部汇报时不是先说案情,而是先汇报信访人行为怎么坏、做工作多么难,然后再汇报案情,问题解决不了都是信访人的责任。有的甚至认为信访人就是无理取闹,给党委政府找麻烦。这反映出我们的部分干部处理信访事项时存在戴“有色眼镜”看信访群众的问题。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把群众反映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设身处地体验群众所想所盼所急,对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地推动解决。
  立足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的基点预防化解矛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信访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在具体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衡量具体信访案件时善用法律依据。在对信访案件作决策或批示前,要查准法律依据,综合考虑“法律政策、实际情况、类似做法、群众意愿”四个要素,确保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问题。二是依法维护矛盾各方的权利公平。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干部和群众,同放一个天平称,同用一把尺子量,谁有问题处理谁,群众才会心悦诚服。同时,处理不同群众之间、企业和群众之间的矛盾也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合法的依法维护,违法的依法打击。三是畅通渠道与依法维权两手抓。一方面,优化传统信访渠道,建成用好四级视频接访系统,构筑网上信访新平台,搭建起群众反映诉求的“信、访、网、电”多元化、立体式信访渠道,推行“阳光信访”;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和部门联合接访制度化、常态化,整合力量,推动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提高依法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问题,对一些确实无理取闹、扰乱社会秩序的,采取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信访秩序。近年来少数地方发生的恶性事件再次证明,只有坚持解决合理诉求、教育无理信访、打击违法行为“三管齐下”,方能长治久安。四是依法压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地方基层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信访部门各有自己明晰的责任,要抓住初信初访这个源头,落实“一岗双责”,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避免矛盾在信访部门内部循环,做到哪一级出现信访问题,就由哪一级解决,哪个部门出现信访问题,就由哪个部门解决。

杨四爷 发表于 2018-10-24 16:10:59

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角度算“良心账”。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干部来说很可能只是小事一件,而给群众带来的很可能是一生命运的改变。就全社会而言,尽管信访群众所占的比例很小,但对于信访群众的家庭和个人而言就是百分之百。由于有困难,他们的形象往往不好看;由于有委屈,他们的语言往往不好听;由于有诉求,他们的事情往往不好办。只要将心比心,多做换位思考,就会感到信访群众值得同情,群众信访应该理解,信访问题必须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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