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uniu163
发表于 2016-12-2 16:27:28
对的,领导改过的东西,错了他负责任,未经批准擅自修改,你就负不起这个责任啦。
文以载道千古事
发表于 2016-12-7 14:28:58
前车之鉴 后事之师
小桐学
发表于 2016-12-7 14:46:46
吸取教训,继续努力,必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lizheng
发表于 2016-12-7 17:12:31
真是什么事情都要慎之又慎关键性的东西请示汇报是必须的
6185
发表于 2016-12-7 17:26:30
教训深刻,领导改的东西即使感觉有问题也要提前汇报清楚再改
司马张三
发表于 2016-12-7 19:24:20
再见领导时,我立即把征求意见已领取完毕的情况做了汇报,我以为材料的事到此结束了,没想到他让我把盖过章材料再给他看一遍。刚看2分钟,他突然拿着材料冲到我面前,指着我改的数字,满面怒气:
小狗钱钱
发表于 2016-12-7 21:01:24
一点一滴都得慎之又慎!
L30514022
发表于 2016-12-7 21:02:40
的确如此,这是一个低级的错误。
鱼多多
发表于 2016-12-7 21:22:20
此事给我深刻教训,文字工作无小事,希望我的教训给大家以借鉴、警戒!
adward
发表于 2016-12-7 21:35:49
此事给我深刻教训,文字工作无小事,希望我的教训给大家以借鉴、警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