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大成者 发表于 2016-11-25 16:15:55
切勿擅自做主,不明之处须请示过后再做ygw837 发表于 2016-11-25 16:16:56
好好借鉴一下作者红领巾 发表于 2016-11-25 16:41:01
数字的东西我是不敢乱动,明显的错误也要汇报之后再动怀特王 发表于 2016-11-25 16:53:40
导审定后的材料,除了存在常识性的错误,一定不要自作主张,不经领导同意,万勿擅自修改。不然挨批受责,还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工作被动。树袋熊abc 发表于 2016-11-25 17:03:10
新手初来乍到,感觉非常有参考价值,受教了必成大器 发表于 2016-11-25 17:09:23
让我把盖过章材料再给他看一遍。刚看2分钟,他突然拿着材料冲到我面前,指着我改的数字,满面怒气:亓孟赜 发表于 2016-11-26 09:53:31
领导已经改过的,作为工作人员一定要汇报后才能改撒。孤灯下 发表于 2016-11-26 11:44:05
文字工作无小事,希望我的教训给大家以借鉴、警戒!ath19891012 发表于 2016-11-26 16:25:55
再见领导时,我立即把征求意见已领取完毕的情况做了汇报,我以为材料的事到此结束了,没想到他让我把盖过章材料再给他看一遍。刚看2分钟,他突然拿着材料冲到我面前,指着我改的数字,满面怒气:xeyu 发表于 2016-11-26 16:38:34
不改定稿是原则,这个自作聪明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