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35ma 发表于 2016-8-16 22:31:23

本人就是纪检组新进成员,文章写得很有针对 性,很务实,谢谢分享

paopao 发表于 2016-8-29 09:27:33

比较符合当前的实际重点在于管理体制要改革

西安能秘会书 发表于 2016-8-30 11:27:53

《关于破解纪检派驻机构“不想、不会、不敢”监督的思考》写的很好,分别从“不想”“不会”“不敢”三个方面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思路清晰,好文章。

不想头发白 发表于 2016-9-1 16:32:51

调研需要,来学习经验

yuan1985yue 发表于 2016-9-2 08:35:31

单位的超脱性,使派驻机构接受派驻主体领导、对派驻主体

涂鸦 发表于 2016-9-3 16:17:18

(一)加强顶层设计,强化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具有一定独立程度的双重领导体制

liye39773189 发表于 2016-9-7 14:41:52

建议按照垂直管理的工作模式,

86926068 发表于 2016-9-20 14:16:36

作者对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理解致深,学习了

狗娃子 发表于 2016-9-27 13:03:18

1、明确派驻机构外部监督地位,保持监督相对独立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虽然对派驻监督工作提出了要求,但是没有明确派驻机构的外部监督地位。因此,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今天,破解派驻机构“不想、不会、不敢监督”,首先要解决法律法规层面上的派驻机构外部监督地位的确立问题。在双重领导的体制下,更加明确派驻机构是在上级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下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进行指导、维护党纪国法权威性和严肃性的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派驻机构相对于驻在单位的外部监督性质。根据外部监督的基本理念逐步调整监督体制机制,使派驻机构更加集中于执行上级纪委、监察局部署的工作任务,更加明确派驻机构相对于驻在单位的超脱性,使派驻机构接受派驻主体领导、对派驻主体负责的制度设计目标得以实现。同时要完善制度和机制的配套衔接,突出“派驻”属性,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和驻在单位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保障和落实派驻机构参加重要会议、询问谈话、查阅文件和财务账目等对日常业务工作的监督权和知情权,确保及时掌握驻在单位的工作情况,避免派驻机构被边缘化。

怪兽 发表于 2016-10-8 18:10:22

。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定期谈话、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以及年度考察、述职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投诉等监督渠道。
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破解纪检派驻机构“不想、不会、不敢”监督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