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并重同征管 保障民生求发展
税费并重同征管 保障民生求发展做好社保基金工作的几点思考咸阳市地方税务局基金处 在长期的社保基金征收管理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要做好社保基金工作,就必须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始终胸怀大局,坚持“税费并举、服务民生”的工作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行政为准则,积极推进“信息管费”,强化费源费种管理和缴费服务,不断提升社保基金征收管理水平,坚定信心,努力作为,狠抓落实,才能为建设美丽咸阳、幸福咸阳、和谐新咸阳做出积极的贡献。一、要点燃工作激情。 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水利建设基金、工会经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工作,是咸阳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地税部门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利关全民福祉,事关全面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同时,做好社保基金征收工作也是地税部门拓宽工作领域和提高工作地位,进一步发挥调控经济、维护稳定职能的重要途径。我们各级地税机关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战略高度,坚持税费并重的原则,把各项社保基金征收工作放在与税收同等重要的位置,用同样的力度和态度,千方百计地抓紧抓好。这样既使组织工作有了保障,同时也焕发了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劳动热情,释放出他们的创造潜能,以更积极的姿态投入到社保基金工作中去,为践行“美丽地税”、“美丽咸阳”、“美丽中国”的梦想付出更大的努力,做出更大的贡献。二、要创新发展思维。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一线征收资料,开展业务讨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工作创新,加强内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要积极创新社保基金征缴方式,不断探索税费一体化管理模式。在新开业企事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的同时,办理缴费登记和缴费申报;在检查企业涉税情况、进行税源调查、建立纳税资料档案和税收收入分析时,要相应地检查企业缴费情况、开展费源调查、税费基础资料“一户式”储存和社保基金收入分析,实现税费同征、同管、同查、同评、同考核。二是要积极推进社保费征缴联网建设。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为依托,大力推行网上申报缴费;积极利用“智慧咸阳”数据管理应用平台,获取第三方费源数据信息,推进与财政、养老、失业、残联、银行等部门的数据联网和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社保费和基金运行的安全。三是要建立社保基金征收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从理顺机构、科学分工、定岗定责,到监督制约和目标考核等各个环节,强化征收管理职能,做到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三、要突出管理重点。加强社保基金征收的基础工作,不断推进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税费管理机制建设。一要强化费源管理。利用税收征管的信息资料,建立健全各项征费档案资料,对照社保部门提供的费源情况,逐户核实,建立重点费源监控网,及时掌握费源大户缴费进度,强化监控力度,实行分片管理,按户责任到所,责任到人。二要规范征缴机制。实行市(县)局、分局、税务所“三级管理”体制,建立计划监控、申报征收、适时催缴“三位一体”的征缴机制。督促缴费单位自觉上门缴费,使征费与征税工作在申报征收环节并轨。三要推进扩面征缴。切实抓好养老、失业保险费等扩面征缴工作,密切与劳动、财政部门的配合,维护征缴秩序,实施动态监测,开展费源普查,耐心宣传解释,现场核实检查,不断加大清欠和考核力度,保证扩面征缴工作的公平和效果。四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加大稽查力度,做好两项教育附加和“三税”信息比对,同申报,同检查,同入库,保持同步增长,努力做到各项社保基金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五要抓好统计分析。要将各项基金(费)与税收的统计分析工作并轨,以提高统计分析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实现信息共享,切实做好各项基金(费)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四、要拓展服务手段。坚持以缴费人为中心,倾听缴费人的呼声,维护缴费人的权益,保护缴费人的知情权和话语权。积极开展缴费人需求调查,积极探索缴费服务的新举措,不断丰富和拓展缴费服务的新内容。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明确宣传目标,制定宣传计划,把握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区别不同对象,通过通报征缴信息、提供缴费提醒、落实缴费公开等措施,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和辅导,不断增强企事业单位自觉缴费意识,帮助缴费人及时、完整、准确地掌握缴费政策和程序。另一方面,要文明执法和服务。大力推进“信息管费”,推进个人缴费银行代收系统、费源预警监控系统、网银资金管理系统等拓展应用,组织税收管理员加强基金费政策、征管流程和软件应用的学习,提高政策执行能力,提高对缴费人的服务能力。各级办税服务厅要不断优化缴费程序,实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与税收申报同等受理,为缴费单位提供快捷的服务。对困难企业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和宣传解释工作,针对特殊情况,采取电话、上门的办法,逐户到户催缴。坚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等制度,不断健全缴费服务体系,牢固树立“大税收、大服务”工作理念,强化各级地税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责任意识,凸显服务社会民生的工作导向,充分展示地税代征社保基金工作的职能作用和价值,开创社保费和基金工作的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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