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发表于 2013-3-18 00:39:00

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点

备受瞩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正式推出。新一轮改革,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站在全局高度,攻坚克难,迈出了新步伐,推出了新举措。
    大部门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这次机构改革,贯彻十八大的精神,通盘考虑,统筹规划,大部门制改革迈出新的步伐。主要特点有三:
    第一,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机构是政府职能的载体,需要按职能转变的要求来调整优化。大部门制是一种组织形式,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也不是部门规模越大越好,关键和根本还在于职能转变,提高效能。这次机构改革,按照职能转变的要求,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实行铁路政企分开,整合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海洋、能源管理机构,该整合的整合,该调整的调整,该加强的加强,为政府职能转变和履行职能提供了组织保障。
    第二,成熟先行。政府机构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要注重改革的连续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止步不前,而是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循序渐进,成熟先行。什么是“成熟先行”?这一般要考虑多个因素:一是客观需要,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需要,建设社会体制、改善民生的需要等。二是问题突出,如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影响效能等问题突出。三是共识凝聚,社会各界、政府、机构达成推进改革的共识。四是成熟经验,如地方改革经验,以往改革经验,国外有益经验等,可供借鉴。这样,通过综合考虑,比较权衡,优先选择条件成熟领域进行改革。这次机构改革,一方面抓住重点问题,对条件比较成熟的就先推进,坚定改革,如铁路政企分开、调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等,着力破解重大难题。另一方面,对条件尚不成熟、还需研究探索的,在进一步创造条件、累积共识后,适时加以推进,保持机构总体相对稳定。对有些长期存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通过职能调整解决,或适时通过必要的机构调整解决。
    第三,力度较大。这次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机构改革、特别是上一轮大部门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根据十七大的部署,2008年机构改革在实行大部门制方面迈出坚实步伐,组建4个大部门,减少4个正部级机构,涉及调整机构15个,大部门制轮廓初现。这次机构改革,突出重点,不失时机地迈出改革步伐,组建包括铁路在内的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重新组建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等。通过改革,组建2个大部门,减少正部级机构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为25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大部门制更加健全。这次改革针对性强,力度较大,在一些重要领域取得突破,解决了一些事关重大、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这次改革是与职能转变紧密结合、同步推进,许多问题通过职能转变来解决,比单纯的机构调整更有意义。而且,今后随着实践发展,机构改革还将不断推进。
    职能转变重中之重   
    这次改革把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目标是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改革主线大致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职能转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的角色定位,这次改革将政府不该管的事,向市场和社会主体转移,向市场和社会放权。为了最大限度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这次改革提出减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放宽工商登记条件等,政府则主要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事后监管等方面发挥作用。为了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民在社会事务管理中的作用,这次改革提出,一要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引入竞争机制,探索一业多会。二要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这类社会组织成立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成立政治法律、宗教等类社会组织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三要严格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第二,职能下放。根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定位不同,为更好发挥地方政府贴近基层、就近管理的优势,这次改革提出向地方下放管理事项,向地方政府放权,如进一步下放投资审批事项,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等举措。改革后,地方政府需要增强大局意识,更好地肩负起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的责任。国务院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避免发生“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问题,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第三,职能加强。针对目前政府履职中存在的问题,这次改革提出要采取措施,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一要加强职能整合,解决政府部门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权威。二要加强宏观管理,解决国务院部门抓大事管宏观不够等问题,如强化发展改革的统筹协调,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政府部门自身改革等。三要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解决基础性制度缺乏或不健全等问题。四要加强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总之,推动职能转变,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做到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不管,是这次改革重中之重,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作者:沈荣华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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