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水之南 发表于 2016-11-4 11:54:27
一是对不起,这个事,我作为不了主,等请示领导再说。二是谢谢,这套书我们单位已经买过了。孤灯下 发表于 2016-11-4 13:40:14
不错喔,一定要持续更新啊烁烁其华 发表于 2016-11-7 12:16:28
学习了老猫的帖子,受教了。琴瑟在御 发表于 2016-11-7 14:41:10
今天上午我接到一个外省的电话,说是要来参观考察,听其声音,不像忽悠,于是详细问了,来访人员,行程安排,食宿要求,并留下对方电话。之后说:领导现在开会,我先去汇报下,你下午再打来好吗?挂电话之后,为慎重起见,倒打对方所在地区的114查询来电的单位,又上网搜索了来访带队领导姓名职务是否真实。确认无误后,再向领导汇报。冉冉升起 发表于 2016-11-7 15:41:07
很好,值得以后学习借鉴。红烧肉拌饭 发表于 2016-11-7 15:49:40
老秘亲身经历的这个案例,非常经典,处置得当,值得学习!penhuowa 发表于 2016-11-7 16:06:02
办公室必碰问题之一,得好好掂量。轩辕小仙哥 发表于 2016-11-7 16:22:45
经验受用,装入行囊。雄苔 发表于 2016-11-7 20:25:37
经验之谈,多看看帮助很大Qichard 发表于 2016-11-9 21:08:20
老秘亲身经历的这个案例,非常经典,处置得当,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