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zx 发表于 2012-6-24 19:24:41

[乡镇] 县乡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必备

县乡干部工作在基层一线,面对征地拆迁、移民、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留守人员的管理等涉及民生利益的事情,其工作事无巨细,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就会应运而生。
  如何用情、依理、依法化解伴随而来的矛盾纠纷和利益纷争,从有理、有解的思维方式去消化,从无理中寻找合理的成分去处置,既是考量县乡干部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又牵系地方的平安与稳定,矛盾纠纷化解好了,群众工作就做好了,县乡干部工作能力也随之提高了。因此,化解矛盾纠纷是县乡干部必修的课程,必备的工作能力与水平。
 笔者在乡镇干部的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现将本人在基层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些做法与技巧进行整理,供县乡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借鉴参考。
  一、具备的素质。
 1.气色与气质。县乡干部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应有良好的精神状态与风貌,饱满的热情,举止端庄大方,谈吐清晰,给人以诚实信任感。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切忌惊慌失措,萎缩不振,语无伦次,说话拖泥带水,缺乏自信心,让人瞧不起。
  2.工作态度。县乡干部化解矛盾纠纷要有良好的工作姿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事业不是停留在嘴上,要用具体行动给予证实,予以表现。
  3.工作责任。县乡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必须具备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化解矛盾纠纷要有荣誉感、使命感、成就感,不能把化解矛盾纠纷当包袱,遇到问题就躲闪,绕道走。
  二、工作能力。
  1.具备驾驭矛盾纠纷的能力。县乡干部要博学多能,见多识广,不能被矛盾纠纷所吓倒,要有敢于面对矛盾纠纷的勇气,要具备驾驭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2.掌握政策法规。县乡干部要勤于学习和钻研,掌握政策、法律法规及乡风民俗等知识,在处理矛盾纠纷时不说外行话,更不能做外行事。
  3.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县乡干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浓重的感情色彩、生动形象的比喻、恰如其分的幽默、严密的逻辑思维在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必不可少。
  4.综合分析能力。县乡干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应善于观察事物,能够及时准确地找出问题的症结及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及突破口,为化解矛盾纠纷奠定基础。
  5.多谋善断能力。县乡干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遇到困难与问题要站得高、看得远,能够拿定主意、想出办法,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6.协调处理能力。县乡干部在矛盾纠纷化解中能够平衡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对待不同方面的意见及建议要认真听取,对可利用的要采纳,真知灼见主导矛盾纠纷化解。"
  三、工作方法与技巧。
  矛盾纠纷其产生原因很多,所表现的方式也千差万别,解决的方法与技巧也多种多样,在化解时因人、因时、因地应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技巧,或者多种方法混合使用,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降温技巧。在矛盾纠纷调处的初始阶段,特别是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当事人的情绪一般十分激动,有一触即发之势,有的甚至失控。在这种情况下,要运用降温技巧,及时把当事人的激动情绪稳定下来。
  2.红白脸使用技巧。红脸是指化解矛盾纠纷果断坚硬的工作方法。白脸是指化解矛盾纠纷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有些纠纷一味地坚持耐心细致的工作效果不是很明显,如果采取软、硬相结合,恩威并举的方法效果就明显了。
  3.亲友疏导技巧。调处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候,采取迂回策略,另辟蹊径,寻找能解开当事人心结的钥匙,特别是请出与当事人关系较好的亲友,包括在当地有威信的退休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等进行协调,协助做调处工作,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4.案例释疑技巧。运用案例说服、疏导,寻找其相近、相似的案例和纠纷处理的例子,对最后结果如何加以说明、比照,来说服疏导双方当事人会加速矛盾纠纷的化解。
  5.背靠背做工作法。面对矛盾纠纷的双方,如果没有基础或者调解的时机不成熟,把双方召集到一起强行调解就会更加激化矛盾,此时应采取对矛盾纠纷各方单独了解情况,单独做工作找出解决问题的平衡点的方法,再召集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从而使矛盾纠纷得到化解。
  6.冷热结合法。对当事人为了面子或报复引发的纠纷,要用时间差给当事人一个理智的思考空间,然后寻找机会就见缝插针果断平息纠纷。"
  7.唤起旧情法。对婚姻、家庭纠纷,以挖掘、搜集旧情的方式平息当事人的矛盾,帮助他们重新找回亲情。
  8.舆论震慑法。对于那些违背公序良俗及社会道德引起的纠纷,如赡养纠纷等,可以扩大公开调解范围,借助社会舆论压力促使当事人知耻知错,自省自纠。
四、工作实践与案例。
  笔者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中,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现对部分化解矛盾纠纷的案例进行列举,供其县乡干部参考。
  1.和稀泥。有些矛盾纠纷的发生,其因素往往纷繁复杂,难以分清是非曲直,如何进行消化处理,只要把事情按得平,化解得了,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不防“和点稀泥”,达到消化矛盾,平息事端之目的。
  2.为弱者说话。我国法律制定的原则就是从保护弱者的权益为出发点,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同样要体现这一原则。如一“三无”船只运输货物被当地海事部门查处罚款,海事部门在护“三无”时,船只翻沉,导致一人死亡,其家属20多人静坐与当地海事部门讨说法。死者方来了个村主任,劝阻老百姓不要闹事。
  笔者去后,查明情况,理直气壮地地告诉村主任,你今天就应该代表老百姓说话,海事部门如果有责任就必须赔偿,此事应该由海事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于是笔者安排死者亲友吃饭,住宿。海事主管部门责任认定海事没有责任,通过与海事部门商议,海事部门为死者家属支付了5万元的补偿费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单独赴会。基层干部面对突发事件及群体性事件,不能躲闪,要有勇气敢于面对,控制局面,稳定事态,正确处置,及时化解。
**** Hidden Message *****

老猫 发表于 2012-6-25 08:41:50

这个真太管用啦,虚心学习认真领会

冯晓斌 发表于 2013-1-12 11:07:39

真的不错,泥塑一牙。

远航小桥流水 发表于 2016-4-4 17:53:53

就必须赔偿,此事应该由海事主管部门进行责任认定。于是笔者安排死者亲友吃饭,住宿。海事主管部门责任认定海事没有责任

坚持行动 发表于 2016-4-15 14:28:58

乡镇工作是大杂烩,化解矛盾是基本的素质之一。

jing622723 发表于 2016-4-20 16:49:15

如何用情、依理、依法化解伴随而来的矛盾纠纷和利益纷争,从有理、有解的思维方式去消化,从无理中寻找合理的成分去处置,既是考量县乡干部的工作能力与水平,又牵系地方的平安与稳定,矛盾纠纷化解好了,群众工作就做好了,县乡干部工作能力也随之提高了

岩憨 发表于 2016-5-17 17:19:51

2.为弱者说话。我国法律制定的原则就是从保护弱者的权益为出发点,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同样要体现这一原则。如一“三无”船只运输货物被当地海事部门查处罚款,海事部门在护“三无”时,船只翻沉,导致一人死亡,其家属20多人静坐与当地海事部门讨

小小公务员 发表于 2016-10-9 10:19:43

总有一种总结叫精辟,收藏了,以后用!

295742820 发表于 2018-8-26 22:29:14

化解矛盾,是处理村居社区的必备功课,不能有效掌握灵活的工作方式方法,是无法真正做好基层工作的。

随杰 发表于 2018-9-12 15:39:50

这个真太管用啦,虚心学习认真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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