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精兵简政”的关键是降低财政供养系数
近日开始的陕西志丹县政府精兵简政工作将于8月中旬全面完成,届时,政府工作人员将由现在的800余名缩减至600余名。对于超编人员将妥善安置调整,凡男年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均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退休不足5年且工作满20年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等,履行手续后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待遇,提前退休;其余超编人员将被安置到事业单位。(7月28日西部网) <br/><p> 从这个新闻导语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志丹县政府的“精兵简政”,其实是“对于超编人员将妥善安置调整”。在一般的理解中,如果政府行政人员本来没有超编,或没有用完编制名额,还将一些非必要的人员裁减掉,那才是真正的“精兵简政”。 </p>
<p> 一级政府组织到底需要多少工作人员,是有严格编制的,志丹县政府目前有政府工作人员800人,一次缩减200,也就是说,超编人员占了1/4(还不知道能不能将超编的缩减完全),很是惊人!换句话说,这1/4的人本来不应该吃财政饭的,却吃上了。那么,他们是如何吃上的?吃了多少?有没有人来调查一下,给供养他们的纳税人公开一下信息? </p>
<p> 因此,我们固然关注行政人员的缩减,但更应该关注财政供养费用是否缩减。当行政成本的各项支出,如人(冗员过多)、车(公车消费)、会(会议繁杂)和网络(网络重复建设)、招待(招待浪费严重)等方面的支出有一本明白账,且受到严格控制,政府部门必不敢随便超编,让超编的人进来“分食”。志丹县超编1/4,是否与财政供养费用支出是一本糊涂账有关呢?值得怀疑。 </p>
<p> 行政高成本,冗员过多,导致财政供养系数偏高,已是沉疴旧疾,多年来遭舆论谴责,各级政府也在采取相应措施。但是,解决的办法绝不只是人员上的“精兵简政”,关键是财政供养费用的“精兵简政”。 </p>
<p> 财政供养费用真正做到在财政决算中,应有财政供养人数、供养支出等项目,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精兵简政”才真正有意义。否则,看似减了人员,却没有减费用,抑或还会涨费用,就是不成功的改革。 </p>
<p> 比如,根据新闻我们知道,对于男年满52周岁、女满50周岁的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老同志的“妥善安置调整”,这是很多地方常用的过渡办法,谈不上减少财政供养的半分钱。 </p>
<p> 对于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退休不足5年且工作满20年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等,履行手续后享受上一级非领导职务待遇,提前退休。这是用一种较好的条件来赎买这些同志的位置,数量定然有限,在增加了赎买的成本之后,也很难说为财政节约出多少钱来。 </p>
<p> 至于“其余超编人员将被安置到事业单位”,言下之意,这些人虽然超编,本来就不该进入行政事业单位系统,严格来讲要被清退出来的,但却从左口袋跳到右口袋,从政府的费用支出改成了事业单位费用支出,但仍然吃财政的饭,最终还是要纳税人掏腰包。 </p>
<p> 总结三部分人员的“缩减”,实在看不出志丹县在财政供养费用支出上有多少“缩减”。由此看,这样的改革,并不值得称颂。(廖保平 作者系媒体从业者)<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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