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信用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市局“113661”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工作,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建设“诚信铜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发挥积极作用。 一、某区企业信用信息“双公示”基本情况 依据《某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年以来,归集全区企业信用信息24919条,送市局扫描、归档市场监管企业登记、变更、注销档案18466份。归集药品许可信息659条、医疗器械许可信息54条、小作坊许可信息63条、食品经营许可信息12416条、特种设备登记注册信息2728户52557条。全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6465条。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1286条,公示963条,依法不予公示120条,仅受到警告不予公示14条,及时公示825条,未及时公示案件138件,公示率100%,及时率85.7%。目前,全区约67万多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入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企业信用信息运用情况 (一)企业信用报告广泛运用于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企业信用报告“经济身份证”作用,运用企业欠税息、行政处罚、法院判决和执行等信息,在政府采购、上市融资、评优评强、任职资格等行政事务中运用信用报告。2019年以来,出具《XX市企业信用报告》455份,查询企业信用情况4765次。 (二)信用信息查询普遍应用于行政事务。在各类行政事务中,坚持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应用市场主体信用“红黑名单”,实行守信优先、缩短时限、减少审核等鼓励措施。在证照办理中查询信用信息6000多条次,审查区“两代表一委员”资格查询2100多人次,协查区政法系统经商办企业2677人次。 (三)实施联合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发起、响应、反馈联动机制,适时进行信息比对、信息归集,实施数据通报、共享,联合对守信行为进行激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近年来,因企业守信准予减免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6万元、土地出让履约保证金577405元。因企业失信,发改委、经信委等单位取消5家企业采补贴、奖励、发展专项资金200多万元。对1家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其参与电力直接交易。 三、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情况 (一)努力培养全民诚信意识。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聘请专家对全区100家食品药品、建筑业等企业法人代表进行信用专题培训,在龙城天街、人民公园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XX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组织餐饮行业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信用修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法规培训,在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中,宣传引导7000多家重点民生行业经营者签署《信用承诺书》,作出信用承诺。 (二)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失信惩戒。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五类防疫物资经营、使用情况,开展了中药饮片、药品网络销售、药师挂靠“回头看”、游摊药贩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经营单位3872家次,检查学校医务室73家次,发现风险61个。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协助法院督促22家“屡禁不止”失信被执行企业,履行相关义务。履行电信诈骗协查义务,全区电信诈骗案件同比下降5.12%。 (三)开展企业修复,重塑企业信用形象。实施行政处罚“双告知”,下达行政处罚时,同时告知信用修复条件和程序,引导守信合法经营,失信依法修复。畅通线上线下信用修复“双渠道”,及时办结信用修复15件。2019年以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407个、行政处罚修复13个、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受限修复2个, (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捷信用查询。优化《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网上申请功能,开通信用报告申请、申请进度查询、使用情况反馈、“申请书模板”、“咨询电话”等栏目,提高群众办事体验。市民服务中心增设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岗位,为群众查询提供更加优质、便捷服务。 (五)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积极参与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面向全区发起签订《信用承诺书》活动倡议,宣传引导7000多家重点民生行业经营者签署《信用承诺书》,作出信用承诺。 四、存在的问题 (一)联合机制执行不严。由于市政府出台的《XX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明确了由发改委牵头建设公共信用体系,并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导致相关部门报送我局的企业信用不主动,不全面,甚至不报送。 (二)联合惩戒力度不够。我老秘网区尚未明确《XX市企业信用报告》强制使用范围。部门之间也未形成“信息共享-信息反馈-协同监管”的良好机制,无法形成监管合力,对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不够。 (三)企业信息共享不佳。各业务系统与公示系统的互联互通没有完全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有限数据产品和数据应用存在局限,消费者和企业合作方利用企业信用程度评估消费风险、商业合作风险能力不足。三、今后五年的规划 五、相关工作建议 (一)加强信用治理。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将信用建设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深入开展信用专项治理,规范失信约束措施。依法依规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范围,依法依规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依规保护各类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有效提升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水平。 (二)夯实信用基础。应用“信用铜梁”门户网站,强化平台数据上报校验审核,完善大数据监测分析,实现门户网站、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政务数据交换等有机衔接。加强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建立信息共享通报机制,着力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时效性和数据质量。扩大企业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引导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信贷管理中进行信用信息核查和使用企业信用报告。严格按程序开展信用修复,确保信用修复工作公开、透明,提高信用修复效率。 (三)强化信用监管。全面推广告知承诺制,加强对承诺人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对承诺不实依法予以惩戒。坚持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积极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重点领域开展信用监管,依据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加强失信约束,落实清单制管理,持续强化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惩戒机制,实现各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息共享共用、动态更新、常态化公布。大力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推行公示工作和信用承诺工作,对恶意失信主体开展集中整治。鼓励和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加强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和大数据企业开展合作,初步形成种类齐全、功能互补、公信力强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 (四)提升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开展信用建设示范创建,引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信用制度和管理机制,提高信用管理水平,树立诚信品牌,增强竞争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契合铜梁发展实际的信用贷款产品,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信用贷款平台解决自身融资需求促进健康发展。配合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对相关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推动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研究建立相关制度机制,在互联网经济,科研、家政、养老、幼托、中介、消费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应用路径和信用服务模式。 (五)推进协同创新。以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信用基础建设和信用工作创新,在工作机制建设、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应用、信用奖惩、信用管理创新、信用惠民便企创新、重点领域信用建设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升信用建设成效。持续推进“山城有信”企业信用码,开展行业分级分类评价,扩大信用惠民应用场景。加强公职人员和重点执业人群诚信教育,开展“信用进政府、信用进企业、信用进校园、信用进社区”等系列宣讲活动。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协同推进信用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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