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安排,*月下旬至*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深入实地查看、听取情况汇报、开展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三区四县人民法院下辖共*个人民法庭,现有员额法官*人、法官助理*人、书记员*人、法警*人,本科以上干警占比达*%。全市人民法庭在优化区域布局、服务中心工作、提升司法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人民法庭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立足案件审判,服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找准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护航企业经营发展的平衡点,着重以调解纷,平等保护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慎用财产保全措施,通过设置担保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入驻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歙县经济开发区,推行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立审执协调配合等机制,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二是护航旅游业发展。在黄山风景区、太平湖风景区、齐云山景区等*家重点景区设立人民法庭,在牯牛降等*家主要景区设立巡回法庭和法官工作室,提供“不打烊”法律服务;选派法官“点对点”包保联系重点景区,快速处理涉旅纠纷。三是守望绿水青山。积极实行环境资源恢复性司法,通过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等责任形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新安江源头设立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在新安江中下游设立“轮渡法官调解室”,加强对水源地、重点林区等司法保护。 (二)创新工作机制,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一是广泛开展联建共建。建立完善重点案件会商联处联调机制,成立由地方党委政府牵头、“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为合力的“三长联合”专班;通过司法建议、专项报告等形式服务乡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二是加强案件源头预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作用,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歙县依托全国人大代表姚顺武设立的“无讼社区服务站”,合力化解矛盾纠纷,*年深渡法庭所在的大茂社区实现纠纷“零成讼”;同时充分运用本地乡贤文化资源,成立“乡贤•法官工作室”和“无讼三站”,用群众身边人解群众烦心事。黟县成立“作退一步想”法官工作室,联合司法所、综治中心,充分运用“听、理、劝、借、退、和”六字工作法,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以上。三是注重案件调解前置。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交往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着重做好思想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尽力促成案结事了人和。黟县古民居法庭注重提升家事纠纷化解的效率和效果,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家事案件调撤率达*%,几年来无上诉案件。 (三)强化司法保障,服务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一是优化司法服务布局。综合考虑服务旅游景区、企业园区、偏远山区和邻省临界等不同需求,合理安排人民法庭设置。为解决辖区村居分散导致法庭诉讼服务半径过大的问题,各区县法院在全市*个乡镇共设立*个法官工作室、无讼工作站和*个巡回审判点,推动审务进乡镇村落、法官进村组网格。二是提供便捷诉讼服务。探索建立全能型法庭,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收费、退费一站式服务,切实减轻山区群众往返奔波之苦。休宁县法院*个人民法庭坚持立、审、执一体的工作模式,“一揽子”实质性解决群众司法需求。推广应用智慧法院,致力实现诉讼服务便捷高效。坚持开展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工作,全天候服务群众。三是常态化开展巡回工作。继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扎实开展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巡回普法等活动,将法庭审理搬至田间地头,将调解工作移至农家舍院,融普法教育于司法服务之中。 二、存在问题 虽然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打造专业化法庭、深度参与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运用智慧化建设成果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 (一)积极践行“三个服务”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对标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在工作理念和工作能力上需要进一步提升。同时,基层法庭人案矛盾的问题较为突出,案件审判及矛盾调处压力繁重,客观上也制约了法庭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机制未充分发挥作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资源未能有效整合。部分基层组织对于参与法官工作室工作的积极性不大、参与度不高,推动纠纷在源头分流、前端化解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法庭建设工作有待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尚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法庭工作发展的需要,部分法庭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个别法庭办公用房紧张、办公条件有待提升,个别法庭现有安保力量相对薄弱。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队伍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法庭干警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培养锻炼、考核激励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牢新时代工作理念。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是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重要平台,是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要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把握人民法庭功能定位,深刻认识“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的时代内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二)强化工作合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乡镇党委政府要牵头整合资源、融合功能,探索搭建矛调中心等平台,通过统一窗口受理、共享调解场所、融合调解力量、汇集专家资源等,实现调解资源集约化供给,形成矛盾调处强大合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调解服务。二是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及时掌握和研判综治矛盾纠纷信息,发挥网格员、特邀调解员作用,促进基层纠纷源头化解。三是要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政治优势和乡贤、“五老”等群体的经验威望,总结推广“乡贤•法官工作室”、“作退一步想”工作室、“无讼三站”等经验做法,传承古徽州谦和礼让文化传统,引导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四是要大力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持续通过巡回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一要优化队伍结构。综合考量案件数量、辖区面积、参与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的任务量等因素,推动人才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员轮岗交流机制,鼓励青年干警优先在基层法庭接受锻炼;探索司法辅助事务外包,适当购买社会服务,缓解基层法庭审判人员的工作压力。二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适当增加诉源治理、诉前调解、法治宣传等考核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既考核量化次数,又兼顾质量效果。在提拔晋升、入额遴选、评先评优、学习锻炼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干警扎根基层、深耕基层、奉献基层。三要提升业务素养。通过组织培训、交流学习、院领导下沉基层指导办案等举措,全面提升基层干警综合能力。 (四)强化硬件建设,夯实司法保障基础。一要加强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人民法庭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支持人民法庭改善办公居住条件、建设完善智慧法庭。二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继续完善网上调解、电子送达等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在便利群众参与诉讼、集约处理辅助事务、服务法官专心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细化适老诉讼服务举措,帮助老年人群体及时获得优质法律服务。三要加强法庭安保工作。因地制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人民法庭与当地公安派出所的联防联动,适当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充实法庭安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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