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对策 近几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从总体上说是同力同向的,但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对加强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偏差,依然把党建工作当成“软任务”,再加之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体系上存在不对称性和党建队伍与企业人才管理模式不匹配性,使“一岗双责”制度难以落实,造成党建思想政治工作与实际生产经营脱节,难以保障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 要实现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是领导一切”战略部署,坚持在“五个融合”上下功夫,有效将党建优势和资源有效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在思想上深度融合。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胜利与成功的根本保证。同样,企业的发展更离不开党建工作的统领,只有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才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因此,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企业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努力提高抓好党建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书记带头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引领企业的改革发展。(二)在决策上深度融合。重点在研究“三重一大”时,党组织要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企业决策符合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也就是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实施监督前置,增强党组织的领导力。具体来讲,在研究企业发展战略时,党组织要把好方向关、政策关;在研究干部使用时,党组织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在研究改革方案时,党组织保障关、落实关,等等。融入决策不仅体现在机制上,还体现在意识上,企业党组织要增强大局意识,始终牢记党建主业主责,确保党建从顶层设计上就纳入企业生产经营的轨道。(三)在制度上深度融合。要把党建工作制度纳入企业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从公司章程到日常规章制度等,都要把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运行机制等嵌入企业治理结构之中,形成企业管理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融入生产经营制度的相关流程之中,实现党建与企业生产经营制度无缝对接、有机融合,确保在企业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中发挥作用。党建工作制度要立足于企业实际,决不能为了制度而建立制度,要始终与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紧密结合、相互贯通。 (四)在执行上深度融合。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既要有顶层设计,又要有机制制度作保障,其落实环节在于强化执行力、增强凝聚力。比如,当企业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调整的时候,党组织要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拥护支持改革,确保改革平稳顺利完成。当企业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特殊时期时,党组织要引导员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战斗精神,抢抓机遇,迎难而上。要常态化地开展“党旗飘扬在一线”“党徽闪耀在岗位”等示范行动,充分发挥“一个支部一个堡垒、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一个干部一个标杆”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彰显党建力。 (五)在监督上深度融合。以推进生产经营为根本,以转作风提效能为目标,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为着力点,以规范权力运行、完善风险防控为重点,以效能监察为手段,从组织领导、教育管理、廉洁风控、制度建设、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监督考核执纪等方面,切实增强企业党组织的管控力。要紧紧抓住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通过巡视、督查、审计等措施,对决策进行监督检查,既要监督领导班子决策,又要监督决策执行情况,既要监督结果,更要监督过程,既监督干部,又要监督党员,通过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体系,实现党组织监督全覆盖,以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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