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各重点场所、密闭场所疫情防控 措施的通知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加强重点场所、密闭场所疫情防控管理,降低人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保障全区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全区所有重点场所、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如下: 一、全区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任何公共场所。全区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落实查验场所码、测温、限流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每日消杀工作,必要时暂停营业或限制人数。 二、餐饮、商超、理发店、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1.餐饮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保持就餐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要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2.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美容美发店等必要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和公共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场所人员限流。美容院、按摩院经营者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工具用后及时消毒,减少顾客在店人数和时间。3.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加强入住登记,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谢绝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检查的顾客进店。4.影剧院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保持间距,戴好口罩,隔位就坐。5.公共交通等运输营运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理调整运营班次,减少等待排队时间,降低乘车人员密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乘客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经劝阻后拒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以拒载。出租车提倡后排就坐,公交车要隔位就坐,做好车辆的消杀通风。 三、棋牌室、歌舞厅、音乐厅、酒吧、足疗店、各类养生馆、KTV、游戏厅、网吧等通风条件差、相对密闭、防控难度大的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动作,并进行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现住址登记。 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引导。公共场所要加大宣传力度,不间断全面播发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和要求,营造积极抗疫氛围。行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公共场所的监管,对违反疫情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关停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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