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怎样处置群体访事件的
文永学
集体上访是当前部分群众要求解决实际问题、落实有关政策的主要形式。如果处理得不好,将损害党委、政府的形象。在多次参与和处理群体访事件中,我感到,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抓住一个“情”字,以情动人
群体性上访的原因错综复杂,往往是非法的形式中夹带着合理的诉求。处置化解工作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到春风化雨,以情动人,用我们的热情去消融群众的不满之情,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在我局开展的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中,有一次,局长高烧39摄氏度,仍一边输液,一边坚持接待来访群众。一位50多岁的农民带着一家6口来公安局反映女儿被害一案,说如果不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一家人将住在局里直到破案。局长详细向当事人介绍了公安机关为侦破这起命案已先后派刑警赴广东、陕西等省调查,仅在万州排查的人员就有数百名等情况,始终和蔼的态度和一定认真解决问题的承诺,让上访的一家人感动、信任。后来,局里组织精兵强将继续侦破这起陈年积案。
二、立足一个“理”字,以理服人
在处理群访事件时,对于群众合理的要求,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或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能够当面答复或解决问题的,一定要当面予以答复或解决;一时不能答复或解决的,决不推诿搪塞,要讲明原因,尽快落实,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于无理的要求,要耐心向群众讲道理,切忌无原则地迁就,做出错误的承诺。
2006年5月8日,区教委一名住在老城区的退休干部,以区委某领导不同意修建该地段的一座桥梁为由,串联该辖区千余名居民到区委、区政府上访,要求等新修建的大桥动工或竣工后才能炸毁原大桥,以确保该地段群众出行方便。按照三峡工程蓄水进程,该大桥必须在蓄水到156米前清除。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获悉情况后,及时就如何解决群众的诉求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了说明,宣传了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最短的时间内做通了群众的思想工作,使拆迁工程如期进行。同时解决了居民出行难的困难。
三、把握一个“策”字,以策待人
接待群众上访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作为一名接访者,头脑一定要清醒,要将政策熟记于心,严格按照政策规定答复上访人员。
我区火车站一带土地被征用的农民为要求提高生活费和补偿费用,多次集体到火车站堵路,阻碍火车进出站。经了解,他们反映的情况是,与他们一沟之隔的村民补偿费用远远高于他们,被征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是闹一次提高一点,让他们形成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认识。获悉情况后,区委、区政府领导将上访群众请进会议室,耐心地讲解了国家的补偿政策,其一是征地时间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其二是与之一沟相隔村民的补偿是开发征地补偿,与他们公共设施占地补偿标准也不相同;其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是国家根据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作出的适时调整,并不是因他们集体访后才提高。在准确了解国家相关政策后,集访群众最终自行解散,火车站很快恢复了正常营运。
特别重要的是,我们在宣传政策时,一是原原本本、认认真真,不断章取义;二是听取意见、解释政策不粗心大意,而是细心、耐心;另外执行政策也不感情用事。
四、突出一个“法”字,以法制人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对大多数群众来讲,要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对那些无理取闹、挑头闹事者,则决不能姑息迁就。首先要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防止授人以柄,激化矛盾;二要向群众讲法,宣传法律法规,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可能带来的后果,从而达到控制事态的目的;三是对于群体性事件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要坚决依法处理,要以法律的手段教育人、约束人,平息事态。
(作者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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