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刚才,宣布了县委的任免决定,在座的同志是这次县委提拔的领导干部,大家即将走上新的领导岗位,在此,我代表县委和同志们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提几点要求和希望。 一、领导干部要牢记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懂得职务意味着责任,领导意味着服务,权力意味着奉献。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一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明确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党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必须摆正自己与群众的关系,明确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必须诚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始终用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不断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 二是要淡泊名利,积极进取。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担任什么职务,都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神,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淡泊名利,积极进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名利地位,解决好价值取向,以平常心看待名位,视名利淡如水,看事业重如山,千万不要把升官发财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我们每个干部都要把个人进步与党和人民的事业有机结合起来,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为实现“两个率先”创造新佳绩,作出新贡献。 三是要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目前正处在跨越式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面临深化改革求发展的艰巨任务,尤其需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少数干部忘记了这个优良传统,有的意志衰退、精神萎糜、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有的生活上追求享乐,比吃、比穿、比车、比住房。极少数人在生活态度上奉行及时行乐,贪图安逸豪奢;生活追求上,向往西方的生活方式等。群众反映强烈,任其发展蔓延开来,是很危险的。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不正之风,以艰苦奋斗、勤俭朴素为荣,以铺张浪费、奢侈挥霍为耻。一定要珍惜人民创造的财富,当好家,理好财,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耐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守得住气节。 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归根到底,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世界观的改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永远坚守共产党人的思想道德和革命品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问题。这既是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必然要求,也是领导干部成长的必由之路。 二、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树立勤政廉明的形象。 古人云,“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公”。共产党的干部更应讲廉洁奉公,更应严格约束自己,守住信念防线,守住道德防线,守住法纪防线,始终做到公权不谋私利、公职不徇私情。坚持廉洁自律,既是领导干部从政的道德规范和基本准则,也是领导干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和必然要求。 党纪条规是领导干部为政的基本准则,作为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些规定。当前,要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乐;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在严于律己的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传给他们好的思想、好的作风、自立自强的本领,以良好的家风树立起领导干部自身的良好形象。 总之,县委希望我们全体同志,通过各自的努力,成为“五型”干部,即:学习型,通过学习,掌握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力争成为全才、通才;服务型,立足本职,为人民服务;实干型,不图虚名,不哗众取庞,不浮躁,一步一个脚印干好工作;廉洁型,牢记两个务必,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廉洁从政的楷模;创新型,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和研究做好工作的方法和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