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市、镇人大代表,街道选民议政会代表换届选举之年。各镇街人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全面提升新发展阶段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和质量效果,助推海安“高质量发展争第一、百强排名进二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工作要点,现就2021年度镇街人大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准正确政治方向 各镇街人大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镇街人大工作的方方面面,坚持与党(工)委同频同向,在思想认识上自觉服从党(工)委领导,在政治立场上坚定维护核心,在日常行动上认真落实党委提出的部署要求,坚持重大工作事项向党(工)委请示汇报制度,依法监督和支持政府(办事处)工作,凝聚起各方智慧和力量,履职尽责谋发展。 二、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强化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开展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督,定期听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加强跟踪监督。按照《关于加强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人代会召开前15天要将预算(草案)提交预算审查委员会和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初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会议,对代表及各部门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分类并形成初审意见,镇财政部门要根据意见建议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将情况反馈给代表及部门;在人代会召开期间,要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预算草案集中查询活动,并就预算编制相关事项,询问镇政府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询。人大街道工委结合区街实际情况做好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2.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全面推行镇(街道)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利用代表履职平台,发动代表收集选民意见,加强生态环境状况调研。组织好人代会(街道选民代表议政会)的审议(讨论)。对审议(讨论)形成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专项建议),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效果。 3.健全实事项目票决制。各镇人大要进一步厘清党委、人大、政府在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中的角色定位,将代表票决制工作作为提升政府为民形象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和完善《关于政府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严格按照“项目征集、项目初定、项目审议、项目票决、项目监督、项目评估”六个环节规范操作。各人大街道工委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民生实事项目会商、票选机制,并督促抓好落实。 4.提升专项工作监督质量。各镇街人大要重点加强对年度经济工作目标完成进度情况的审查监督,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民生保障及社会治理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并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选择2至3项重要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审议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单位,围绕一项议题,开展专项监督,形成高质量代表建议及专项调研报告交政府办理,助力政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提升专题询问监督力度。各镇街人大要紧扣发展大局,围绕民生实事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重点和民生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要组织代表深入基层、走访群众,找准问题“症结”,备足“功课”。询问问题要突出重点、直言不讳。专题询问结束后,镇街人大要将专题询问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6.市镇街联动组织评议活动。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对海安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以来涉及生态文明、安全生产、教育卫生等相关实事项目部门办理情况进行工作评议,收集民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组织一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的述职测评活动。 7.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每年选择1-2项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并在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上通过,按照执法检查计划组织好活动并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并报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备案。 三、坚持守正创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完善代表培训机制。各镇街人大要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持续组织开展代表政治理论学习和知识能力提升活动,全年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培训,组织代表进行履职经验和体会的座谈交流,以交流促思考,以思考促互鉴,以互鉴促提升。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专家授课与代表交流、集中学习与观摩考察、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2.优化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多角度聚焦、多媒体联动,定期推送相关工作情况和背景资料,及时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常委会工作。积极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营造代表工作良好氛围。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落实时间保障、经费保障等措施,共同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3.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履职纪律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和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深入推进市、镇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进一步完善镇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相关制度,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形成综合评价作为换届选举重要参考依据。 4.依法做好市、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委和海安市委要求,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候选人介绍、投票选举、资格审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选举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通过换届选举,进一步优化人大代表结构、提升代表素质。根据省人大《关于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选民代表议政会更名街道议政代表会工作,议政代表与人大代表同步换届。 四、坚持夯实基础,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1.着力提升会议质量。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于年初和年中各举行1次,如遇重大事项决定、财政预算调整、选举等重大议题,可增开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内容,合理安排会期和会议议程,没有选举事项时,镇人代会会期不少于1天,有选举事项时,会期不得少于两天。街道选民代表议政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必要时,由人大街道工委提议,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可以临时举行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和会议内容,合理安排会期和会议议程。 2.着力规范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镇街人大要按照法律规定,围绕镇街党(工)委中心工作、政府重点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参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年度工作计划。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年度工作计划经镇街党(工)委批转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会议。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由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主持,代表小组组长列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由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人大街道工委委员)3人以上提议,经镇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同意后,可临时召开。 3.着力拓展人大工作新思路。各镇街人大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全市有特色、全南通市、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的人大工作品牌,进一步推进镇街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各镇人大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新发展阶段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健全和完善人大工作标准化机制、绩效评价体系,使镇街人大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体系更加健全。各人大街道工委要根据省人大《关于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人大街道工委各项工作制度,推动街道人大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4.着力开创宣传研讨新局面。坚持正确导向,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镇街人大工作的宣传,普及人大知识、讲好人大故事、树立人大形象,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加强人大工作舆论阵地和宣传队伍建设,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领域,努力开创全市人大宣传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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