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 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我老秘网区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政 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城区 行政审批局起草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以下简称《制 度》),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目的 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细化不公 开信息的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 对公开义务主体、职责分工、公开的范围、依申请公开、监督 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更加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 府信息。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新《条例》,根据《关于印发政 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城区 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 实效,切实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 开,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二、起草依据和起草经过 (一)起草依据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 (二)起草经过 由城区行政审批局牵头,参照《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 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结合我城区实际,草拟《政府信息公开 相关配套制度》,并征求 13 个镇、40 个城区相关单位以及社会 公众意见建议,均无修改意见。 三、《制度》主要内容 《制度》分为五个部分内容,第一部分制定了政府信息公 开制度;第二部分制定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第三部分制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四部分制定了依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第五部分制定了公共企 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制度》确定了我城区政府信息公开 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城区政府各部门 以及城区公共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政府信息公开各 项工作。 四、《制度》的适用主体 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 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为实施的适用主体。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依据《条例》 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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