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法院与群众沟通的重要渠道,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法院工作的成效。为此,渝水区法院始终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服务经济建设、为民排忧解难、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新形式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信访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06-2007年,全院共接待人民群众信访462人次,口头答复群众信访183人次,回访信访人员48人次,办结282件,办结率为58.3%。今年上半年,全院受案处理52件涉诉信访案件。2006年以来,该院先后3次被评为市级、区级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并荣获“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
一是坚持不懈加强信访队伍正面教育,切实将信访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信访工作的首位。通过每月定期的思想汇报和座谈交流,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新时期、新条件下法院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自觉性;深化干警司法为民宗旨,切实把“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落实在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点滴之中。
二是坚持以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信访队伍为目标,着力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对信访工作人员实行岗前强化培训、岗中专业培训和法律知识全面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制,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从而强化信访工作质量;另一方面,为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该院对信访工作实行岗位补贴,对信访工作突出的个人,在干部任用、岗位竞争中优先予以考虑。
三是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该院在立案庭配备了3位工作人员专事信访接待,如立案庭副庭长彭桃基同志自2001年至今,共接待涉诉信访人员1000余名,回复涉诉来信120余份,编写涉诉信访排查资料80余份,2007年该同志被评为“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二、牢筑司法为民意识,切实打造“人文信访”
一是认真改善信访接待环境。在信访工作中充分融入“人文”色彩,专门设置了电子显示屏,将有关信访的法律规定、法院的办事程序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告知,设立信访接待区,添置了导诉台、诉讼指南和便民服务箱,方便群众来访;同时,积极开展“文明信访窗口”、争当“文明信访标兵”等创建活动,切实规范接待人员工作用语,增强信访接待人员的服务意识。
二是坚持院领导亲抓实管。规定每个星期二为院长接待日,由院党组成员轮流负责,对能当即解决的问题,当场作出解答和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则交办、转办相关部门处理,并在接访结束时即刻填发信访回执卡,告知来访人有关承办部门、处理程序、处理期限等事项;推进院长接待预约制,有选择、有重点地预约接访对象和接访事项,由院领导专案专事接待,及时解决来访人反映的一些重大、疑难问题;推出院长定期走访制,将院长接访制度延伸到当事人的家门口。
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通过减、免、缓交诉讼费,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涉诉信访的产生。2006年以来,该院为社会弱势群体缓、减、免收诉讼费用共56.82万元。同时,在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中,注重利用专项救助资金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2007年以来,全院使用救助资金19.12万元,为一些当事人解决了部分实际困难,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四是积极落实长期帮扶措施。对有实际困难的信访人,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生活困难,不以“没有法律依据、政法部门解决不了”、“法律手段已穷尽、法定程序已走完”为由置之不理。例如,为有效解决申请执行人邹某的生活问题,该院先后与渝水区残联、区民政局、市民政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联系,最终一残联企业答应接收邹某为职工,解决了邹某的后顾之忧。
三、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一是完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间层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状,形成四级(院长———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干警)信访工作联动责任体系。领导小组实行每周一督办会、每月一分析会、每季一通报会,形成全院抓信访、全程抓信访的工作格局。
二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2006年以来,该院以完善信访处理机制为突破口,先后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度》、《导诉工作制度》、《接待来访工作制度》、《处理来信工作制度》以及《涉诉信访案件管理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一批信访工作制度,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了信访工作流程,有效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促进了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其中《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及管理模式已被省高院立案庭向全省推广。
三是量化信访工作考核。将信访工作列入院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做到与政绩考核、经济利益双挂钩。同时,对信访工作的接访率、回访率、办结率、上访率、老上访户信息率等目标予以量化,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四是建立预防预警机制。对群众来访及一段时间内信访苗头相对集中的情况,及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做到未雨绸缪。一旦发现有可能引起信访的苗头和倾向,就立即启动信访预案,一方面,对有可能上访的案件进行内摸外查,逐一梳理汇总,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信息动态;另一方面,对有可能上访的当事人,变当事人“上访”为法官主动“下访”,认真根据矛盾产生的原因、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态度,着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五是建立重复信访信息库。为将信访工作关口前移,该院建立了重复信访信息库。将已受理但未办结、当事人又重复信访的案件及已初访接待但可能造成重复信访的案件纳入库中,逐案记载信访者的姓名、地址、反映的问题、具体要求及办理工作记录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纳入信息库的案件分别确定一名院领导为责任人,实行挂牌办案。一旦入库当事人再次信访,责任领导在一周内将提出处理预案,并及时向来访者反馈,实行限时办案。
四、讲究工作方法,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无论是哪种情况,涉访部门和办案人员都认真做好核查和处理工作。对信访人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想尽办法解决;不合法不合理的,做好疏导工作,理顺情绪;对已经依法处理过而又无新的事实和理由的案件,对其做好稳控工作;对解决条件还不成熟的,耐心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把握好时机,确实不能解决的则逐级上报。
二是对可能有过错的案件,都按照“不限原调查结论、不限原处理意见、不限原领导表态”的原则,调整人员,重新处理,对当事人确有理的,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对有瑕疵的案件,认真纠正方法上、程序上、作风上的失误,给上访人一个合乎情理的答复或补偿;对执行积案,充实力量,调整思路,想方设法加大执行力度;完全失去执行条件的,也对其进行安抚、救助或稳定。
五、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妥善化解信访问题
一是加强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单位部门的联络沟通。及时向当地党委汇报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重大信访案件,定期报告信访工作形势,积极争取他们的指导和帮助。如阮某诉黄某一案。被执行人黄某在服刑,无履行能力,申请人阮某生活确实困难。该院在提供19400元救助金、耐心说服被执行人家属支付部分执行款后,将该案向渝水区委作了汇报。渝水区委高度重视,致函区慈善基金会捐助申请人1万元。双方当事人对法院的工作都表示理解和赞赏。该案的处理,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是认真倾听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一些尚未诉至法院,但可能会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的各类群体性纠纷做到心中有底,及时与党委、政府沟通,及时交换信息,争取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力求信访苗头早排查、早发现、早解决。
三是对个别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的涉诉信访案件,及时邀请人大、政法委和信访人所在的基层组织负责人参加公开听证,尤其是对涉及待遇的落实、上访老户与基层组织关系协调等方面的信访案件,充分发挥各自在调处纠纷方面的优势,共同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护权益。
(作者系渝水区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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