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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田,男,1955年2月出生,江西省新建县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197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第六届市委委员。
目前,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目标,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氛围浓厚。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更加宽阔的视野、更加超前的理念、更加开放的思维,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积极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中,为新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和水平
检察事业要做到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确立和增强大局意识,从全局考虑问题和谋划检察工作;就必须立足检察职能,调整工作思路,拓展服务职能,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将履行职责与服务中心结合起来,做到不失职、不越权。
全市检察机关应把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造性的开展检察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措施,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努力在实践中使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不断注入新内容,丰富新形式,取得新成果。要按照《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新余“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意见》,在检察实践中坚决贯彻执行。要在参观学习外省市先进工作方法的基础上,我们还组织人员参观本市赛维公司、江西锂业公司、新钢公司等知名企业,进一步提高了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深化检察干警对市情的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按照中央政法委、高检院、省院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全市“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在学习讨论活动中进一步查找制约新余检察工作新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找准检察工作在大局中的位置,明确检察工作指导思想。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讨论,引导检察人员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工作中,必须坚持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围绕大局需要和群众需求,部署任务、确定重点,研究解决检察工作重大问题,切实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实现办案力度、质量、效果、效率的有机统一。做到坚持改革创新,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用创新的精神强化检察工作发展动力,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创造和谐的外部执法环境。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部署,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加强与政府的联系,主动反映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支持。正确处理与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做到配合不忘监督,监督促进配合。在检察机关内部,也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营造“风正气顺心齐、团结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检察机关必须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对“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流窜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予以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过失犯,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则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能不捕的依法不批捕,能不起诉的依法不起诉,或建议法院从轻量刑。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营造廉洁的政务环境。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在实践工作中,必须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集中查办在全市有影响、有震动、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大要案。深入群众关注的行业、领域深挖细查,突出查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按照高检院、省院部署,积极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和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两个专项工作,保障和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护新余青山绿水。在有效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创造廉洁、公正、高效的政务环境。要以前期我们与新余农村合作银行召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了与行业、系统的密切联系,与相关单位共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的司法环境。一是以防止有案不立、漏捕漏诉和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发现涉嫌犯罪的线索,及时督促移交,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及时纠正滥用和随意变更强制措施、严重违反程序法、侵犯人权等问题。二是要加强监所检察工作,认真总结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工作的经验,加强监督机制建设,依法纠正不交付执行、违规留所服刑等问题。加强对缓刑执行监管,杜绝脱管漏管。三是深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充分运用抗诉和检察建议手段,突出办理因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导致错误裁判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要在总结经验基础上,扎实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四是深入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司法腐败案件,促进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切实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
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份举报、每一件申诉。落实首办责任制和健全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努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二要认真处理好涉检上访。通过做深入、耐心、细致的工作,一方面按照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的原则,加强法制宣传,注重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积极引导,尽可能促成息诉罢访,另一方面注重从源头上找原因,寻找对策,杜绝涉检上访和刑事申诉案件。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公正处理。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新的上访积案,已息访的案件不致出现反弹。
三、认真抓好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院建设为重点,全面增强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班子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科学决策的能力。今年5月份,省院开展了对新余市院巡视工作,省院巡视组对新余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按照巡视组的要求,完善了内部管理,加强了监督制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核心作用,对于牵动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干警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在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做到科学决策。
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检察队伍的履职能力。结合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按照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扎实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练兵、学历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优化队伍学历和专业结构,提高队伍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大对年轻干警的培训和教育,为年轻干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条件。大力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促进办案能力的全面提高,
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端正思想,更新观念,改进作风,以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扎实实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坚持从严治院,严格按照中央及高检院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检务督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清廉的检察形象。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的整体能力。检察机关应瞄准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本素质整体提高、基本保障充分有力的目标,狠抓基层检察院建设。针对基层检察队伍人才匮乏、青黄不接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以加强执法办案为重点,积极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体制,提升检察机关的整体能力。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的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全面完成“两房建设”任务,切实落实省院和省财政厅关于检察公用经费保障的标准,进一步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不断改善执法办案条件,为严格公正执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责任编辑:沈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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