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height=340 src="net200805/P1120327.JPG" width=255 align=right border=0>最近省委书记苏荣在与组织、人事、科技等部门负责同志座谈时,提出要大力招聘高层次人才,加快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委书记汪德和同志多次在不同的会议上指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三大瓶颈是资金、物流和人才。做好人才工作特别是做好高层次人才工作,应是我们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正是基于此,对如何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工作作一些最直接、最现实的思考。
思考一:摒除成规,明晰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思路和重点
近年来,我市人才有了非常大的发展,但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理念思维、工作模式,依然深深地影响到我们当前的工作。因此,我们在工作观念上、政策措施上、操作模式上要创新,要突破传统对我们的束缚,要走出惯性认识的误区,明晰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思路、重点和靶向。
(一)在范围对象上要明确重点。现行人才理论认为,凡是有一技之长,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就是人才。如果不明确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范围对象,势必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重点,找不到方向。因此我们要围绕我市支柱产业,结合我市高次层次人才现状来确定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范围对象。一要突出一个“高”字。要把“两院”院士、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国贴人员纳入范围;要把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作为主体。二要体现一个“缺”字。要针对光伏、新材料、资本运作、国际贸易、城市规划等领域高层次人才紧缺的实际,花大力气去引进、培养、留住高层次人才。三要重视一个“技”字。“技”就是指高级技术工人。技师、高级技师短缺,已严重影响到我市企业的发展,我们丝毫不能忽视高级“蓝领”这一重要群体。
(二)在人才引进上要“刚柔相济”。一要开通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实行“一人一议”,“一事一策”,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二要要注重“柔性”引进,新余作为不发达地区,“柔性”引进更适合、更有效。在“不为所有,但为所用”的原则下,广泛采取科技咨询、讲学、课题研究、兼职、技术合作、技术入股、合作经营、投资兴办企业等各种方式引进国内外人才和智力。
(三)在人才使用、培养上要“内外并重”。一方面要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另一方面要用活用好本地人才,不能“招来女婿气走儿”。引进人才固然重要,但从根本上来讲还是人才资源开发的补充,用好用活人才才是人才资源开发的根本。
(四)在市场配置和政策调控上要有机结合。我们要防止从在计划经济下人才全部由政府配置这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即把人才资源开发全部交给市场。市场机制难以保证我市人才总量和结构合理,无法解决人才发展战略等问题,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必须注重公共人事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割裂市场机制与政策引导之间的关系,或片面强调某一方面,都会给我市高层次人才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思考二:突出重点,充分利用项目、企业来培养、留住高层次人才
保持水土要靠良好的植被。同样,要用好、留住高层次人才,就必须有一个适合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企业、项目等。
(一)加快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建设。以良好的创业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育人才,充分发挥创业园的人才储备和孵化器作用。
(二)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建立一批特色鲜明、与本市产业导向密切相关的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不断壮大我市博士后研究人员队伍,使博士后工作站成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和基地。近阶段要重点支持赛维公司和新钢公司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三)以科研项目来推进人才培养和出成果。根据我市高新技术和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遴选若干高层次人才,领衔主持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与开发。重点支持以高新技术为主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近期重点资助赛维工程技术中心和新钢国家重点实验室。
(四)注重岗位锻炼和学习深造。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学习,或到企业、科研院所跟班学习锻炼。
思考三:敢于突破,构建我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政策优势
我市这几年经济社会有了高速发展,但与发达省市相比,我们在人才竞争中几乎没有优势可言,因此,我们最直接、最有效、最现实的选择就是打好政策这张牌。说白一点,就是别人已走了的路,我们步子就大一点;别人不敢走的路,我们试着走;别人眼里没有路,我们就闯出一条新路。
(一)在人事管理服务方面要有政策优势。
一是在职称评聘方面,根据现行职称政策全国不统一的情况,可适当突破现行政策规定,出台相应对策,以缓解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矛盾,发挥职称对专业技术人才的激励作用。具有来讲,就是对我市急需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政府人事部门按管理权限直接认定其专业技术资格,用人单位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对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贴人员等,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限制;对引进的博士以上或省外副高以上人员,聘任时五年内不占本单位职数;对在经济建设、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学历、资历、外语等条件限制,可申报审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对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贴人员、省级以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员、市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获得省级三等以上或市级一等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员等,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职数可单列。
二是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因特殊情况不能调转人事关系的,可以重新建立档案,并核准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技术职称等。其因辞职、辞退、离职等原因而影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干部身份可按规定程序办理恢复手续。
三是延长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退休年龄。对企事业单位紧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由单位申请,经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批准可适当延长其退休年龄。延期退休期间不占编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职数。
四是在市机构编制部门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库,专门用于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引进高层人才过程中的人员编制短缺问题。对选拔到党政机关和引进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有关部门可不受单位编制和领导职数等限制,直接办理相关手续。
五是建立高层次人才储备、派遣机制。在市人才流动中心设立若干专项编制,专门用于企业引进、储备高层次人才。市人才流动中心根据企业需要,对高层次人才统一派遣,其人事、工资关系可按事业单位人员保留在市人才流动中心。
(二)在政治和生活保障方面要有政策优势。
一是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推选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可授予“新余荣誉市民”称号;可参加两年一度的“杰出人才”评选。
二是高层次人才在我市企业服务的,在服务期限内,企业应为高层次人才按其最高工资标准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其最高工资标准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则按社会平均工资3倍办理。
三是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可随调,子女可随迁。配偶已就业的,按“对口对应”原则予以接收安排。其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就高原则,选择学校就读,并享受本行政区域学生就读的同等待遇,免收择校费。
四是按照“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租售结合”的方式,建设高层次人才公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性租赁房或定向销售房。
五是对引进到我市并落户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和安家补助。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工作满8年后,可获得住房产权。
六是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年以上工作协议,3年内可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
(三)在科研和培训经费投入方面要有政策优势。
一是“653工程”培训、选派到国内外院校学习、到国(境)外短期培训、到有关企业跟班学习,其经费均由各级财政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
二是对两院院士,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科研、项目、教学启动经费100-300万元;对我市引进的经有关程序确定的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可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三是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挂牌且博士后进站工作后,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每名博士后给予配套科研资助5万元。
四是对两院院士、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带来的项目和课题,市政府给予重点支持。
思考四:凸现特色,建立我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新机制
我市人才工作模式、工作机制是可行的、有效的,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的,与我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我们务必站高望远,结合实际,构建我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新的运作模式、新的工作机制。
(一)设立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局。整合职能,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局。
(二)建立人才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设立人才工作站,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由企业聘用,聘用期间由企业发放工资和福利奖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如在企业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可纳入事业单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即退休后享受同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其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退休费相差部分,由市财政补足。
(三)设立高层次人才认定委员会。委员由相关领域专家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资格和带来的项目进行认定,为各种项目科研经费拨付提供咨询等。
(四)设立市高层次人才工作资金,每年按上年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适当增加。
(五)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重点编制我市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目录,为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基本依据和正确导向。
(作者单位:市人事局,周梅生系市人事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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