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护农村饮水源
提 案 人:谢世发
内容摘要:
农村饮水工程是为解决农民生活和生产用水在村庄、乡集镇修建的永久性供水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从1995年至2006年,我县持续 实施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明显进步,全县171个行政村已建供水工程140多个,多数村民能够喝上干净的卫生水,但是,农村饮水工程具有以下特点:净化设施简易,水源大部分是小河、小溪的山涧水,取水点集水面积少,水源水量无法充足保证。由于上述特点,水源点的林木是砍伐,水土流失,厂矿企业,畜牧养殖场的污染,影响供水量和水质。为此,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如何保护农村饮水水源,本人建议:
1、农村饮水水源点的集水面积林地划入天然保护林,防止乱砍滥伐、水土流失。
2、农村饮水水源点的集水范围划定为环境保护区,停止审批、新建,同时拆除、搬迁已建污染水源的厂矿、造纸厂、采矿厂、畜禽养殖场 。
3、在取水点设立明显标志和保护告示。净化池、水源点周围100米内不得修建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厂矿、养殖场 、厕所。
办理情况:
沙县水利局对09号提案的办理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护农村饮水水源”的提案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有不妥之处请指正:
2005年水利部在全国水利厅长局长会议明确提出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县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在省、市水利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从2003-2006年全县共完成92个村的村级供水工程,解决了6.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在水源涵养和面源污染控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一是2003年在洞天岩水库和下村洋水库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14km2和24km2,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二是6个集镇的水源保护区已划定,上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县环保局与自来水公司在洞天岩水库和下村洋水库设立大型保护水源的宣传牌;四是关闭了对水质有污染的灵元纸厂和岩地纸厂;五是全县已划定水源涵养林188k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