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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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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3-3 22: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2007年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安排将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和南平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主创新,集中力量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科技问题,促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     为了做好2007年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优先支持方向 1、工业领域:围绕全市七大产业集群,以“五新”项目开发为重点,优先支持电子信息、新材料与精细化工、先进制造、清洁生产与节能技术领域内带动性强,可能实现技术跨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全市优势和特色的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项目。 2、农业领域:围绕全市农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以名特优良种选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为重点,优先支持能够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农业科技项目。 3、社会发展领域:围绕全市应用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为重点,优先支持能够提升全市公共事业服务能力和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环保、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公益型科技项目。 4、优先支持列入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项目库的科技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闽北境内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技研究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申报。
2、已承担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若有2项以上(含两项)项目到期无故未进行评审或验收,原则上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3、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南平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主要参加人员(项目组前3名)同期参与承担的南平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2项。
4、各县(市、区)科技局对推荐的申报项目应认真审查材料,并严格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延平区限报5项,其余县(市)各限报3项。 5、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项目,促进产、学、研联合。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南平市科技信息网(网址:http://npinfo.net.cn),在主页点击“下载中心”,下载另存2007年版《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搜集资料组织填写。县属及以下单位申报的项目先报县(市、区)科技局审查后,通过网上办公室上报;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通过电子信箱(npkw@163.com)上报审查。 2、通过审查推荐的项目,由申报单位用A4纸打印《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 3、县属及以下单位申报的项目先报县(市、区)科技局和财政局签署意见并盖章,由县(市、区)科技局排序汇总后报送我局计划科;市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报送我局计划科。 四、申报时间
  申报和推荐时间为2007年4月1-30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市、区)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于4月20日前上报市科技局计划科(汇总表格式附后)。 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要求 填写不符合规范的申请书或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另行通知更改。 1、申报项目的内容不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或限制发展的;
2、项目申请金额超过20万元,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无力资助的; 3、项目组成员没有签名的; 4、两个以上单位合作申报项目没有合作协议的、其任务分工及经费分配等有关内容不明确的; 5、合作单位(含项目实施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财政等有关部门签章不全的; 6、没有用A4纸打印的,没有用2007年版本并随意更改项目申请书格式的;
7、其它申报内容不全或错误的; 8、所有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恕不退回。
不明事宜请与我局计划科联系,电话:8834365,联系人:郑广铜、林扬。 附件:2007年申报南平市科技计划项目汇总表。                           南平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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