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稳步推进“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的一年,是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云政发〔2011〕229号)、《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昆通〔2011〕3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1〕40号)等文件精神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减少职业危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老秘网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确保不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面完成目标责任状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2012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签约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季度自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的效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自觉接受政府的监管、行业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各项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企业自我约束和自我完善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实施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抓好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有方案、有宣传、有落实,全面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打造一批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和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行业、辖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诚信承诺活动。督促属地、行业重点企业制订、完善、更新应急预案, 对于属地、行业发生的事故,做到能够及时启动预案,并能做好相关工作。
2.落实政府部门的“一岗双责”
按照我老秘网区“一岗双责”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确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好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方法,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促进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落实。通过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来推进“一岗双责”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来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等工作,同时通过这些工作开展成效来检验“一岗双责”落实的程度,通过不断互动,寻找问题和薄弱环节,来进一步推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不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严追究,严肃处理。
(二)继续排查隐患抓整改
坚持“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隐患要杜绝”的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因生产、天气、季节等特点,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抓住容易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加大治理力度,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同时落实重大危险源和重特大事故隐患普查登记、监控和整治工作。
(三)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三合一”企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1.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对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客运市场进行重点整治,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创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2.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方面:一是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以及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全面加强消防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二是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单位和区域的监管。三是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夯实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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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面: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深入清理整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别是加强对烟花炮竹批发、经营以及加油站和易制毒品经营的安全监管。
4.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方面: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力度。通过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达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目的。
5.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要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坚持上好安全课;健全消防、游泳、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加强学校接送学生用车、师生外出活动用车安全,积极预防学生校园侵害。
6.职业病防治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加强对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企业的监管,及时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企业和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异常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7.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治理、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活动,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的发生,确保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在已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协同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通过联合执法、重点打击等措施,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持续深入地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五)全面开展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按照国家、省、市制定和颁布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安全生产质量工作标准,巩固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进企业全面达到三级安全质量标准。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活动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全面加强,逐步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六)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1.加强“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
充分利用每年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一系列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理念,做好以《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一岗双责”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2.加强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各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和部分行业监管还不够到位问题,继续加大对部门领导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的监督检查,做到主要负责人全部持证上岗。
3.强化全民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作,要延伸安全宣传教育触角,将原来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宣传,逐步发展为面向社会、面向全体群众的更广泛的宣传;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教育“五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要进一步扩大安全宣传培训覆盖面,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渗透到群众日常学习、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
(七)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的要求,完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健全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对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度
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发挥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的作用,强化日常执法检查,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力、基础扎实、手段科学、工作有效,企业安全运行。监察执法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特别是对不重视安全生产投入、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经营,导致发安全生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从严处罚。
(九)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
健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和高危行业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对各街道、各职能部门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的,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行政问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行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及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事故发生中负有责任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加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老秘网
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从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监督约束入手,着力提高安监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推动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强化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把握原则不走样,严格程序不变通”,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实现“四个转变”:从被动规避责任追究向主动防范责任追究转变,从低水平、重复式监管向高水平、闭合式监管转变,从重事故处罚向注重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转变,从传统的静态监管向以科技手段支撑的动态监管转变。按照”严、细、实“的要求,抓好安监队伍业务能力建设,通过教育、培训、轮训、考核等手段,提高全区安监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十一)加强协调,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能力
随着新昆明建设的全面推进,全市基础设施建设面广,工程量大,面临的责任很大,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各部门、各方面通力合作。在区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道路交通、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要以三个安委会为平台,充分发挥安委会的综合监管、协调指导的作用,坚持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及时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措施,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建立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实制度,确保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综合应急能力。根据辖区安全生产新情况、新要求,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职能部门具体职责,组织一次全区性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增强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能力,提高全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十二)积极拓展思路,探索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要立足于工作实际,结合老秘网特点,大胆进取,开拓创新,强化服务,狠抓落实,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将执法工作的起点前移到事前的预防,监管工作的关口前移到市场准入,防范事故的重心前移到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切实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把安全生产工作引向纵深发展,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