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事件簿02 刚到公司上班头几天,按照职场规则,抓紧认识同事,更重要的是熟悉招投标系列法律法规,这几天看得我是脑壳大到赛钱枫。 今天跟着彪哥到城南的项目公司,开个外墙保温及涂料的施工标。 路上听说,共有4家公司,权且叫做ABCD,昨天递交了投标文件,其中CD公司投标文件因没密封盖骑缝章被拒收,重新密封盖章后今天10:30后才赶到,超过了投标截止时间,也真够马虎大意的。 11:00准时赶到,招投标小组9人会场坐定(我是探班打酱油的)。情况就是那么个情况,做纪检监察的四川人小展(听说从公安辞职来的公司,大家伙戏称她展护卫)发言如同百灵鸟,声音袅袅:CD公司递交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没有成功递交,没进入竞争阶段,不是投标人。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44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应当重新招标。 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搞工程的长沙肌肉男——强哥扯着破锣嗓,满嘴的蛋白粉味:就是一杂密封盖章的路,CD不是今天赶过来了嘛,实际投标人应该是4个,莫在乎恁多形式咯,实质内容有就可以咯。 强哥的话如同一根火柴,点燃了整个会场的炮竹,大家七嘴八舌毫无休止迹象。我把目光转向了正在挠头的彪哥,彪哥抬头看我:工科男,法条拿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