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九届XX县委员会2018年协商工作计划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广泛征求议题建议、主席会议讨论审议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年协商工作计划。
2018年协商工作计划共4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题协商(2项)
1、推进“返乡创业”暨“园区建设”
时间安排:6—9月
牵头委室:县政协经济委员会
协商部门:经信局、国土局、人社局、开发区、行政审批中心、工商局、金融办、人民银行
2、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我老秘网县产业发展
时间安排:9—12月
牵头委室:县政协经济委员会
协商部门: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开发区
三、协商工作要求
1、协商工作由县政协统筹协调,牵头委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各协商活动牵头委室要根据协商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协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方法、步骤,落实工作责任,并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委室对各项协商活动开展情况和协商成果,要及时搜集和整理,并形成书面材料。 3、参加协商的县直部门要认真做好协商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各项协商活动。 4、对未列入本年度协商工作计划而又确需在县政协协商的议题,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协办公室共同商定,报县委、县政府、县政协负责同志审定。各项协商时间安排、参与部门、参加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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