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自治区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就。 综合经济实力稳步提升,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农牧业稳中调优,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较快增长,服务业比重提高。发展活力持续增强,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度减少,新增各类市场主体68.9万户,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高。城乡发展呈现新面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新增铁路3400公里、高速和一级公路5600公里、民航机场12个、电力外送能力4400万千瓦。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实现“双提高”,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实现“双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新增城镇就业133.5万人,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累计为217.6万户城乡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不断进步。双拥优抚工作进一步加强,有力支持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党的宗教政策全面落实。人民防空、地震气象、社会科学、档案史志、参事文史、外事侨务等工作得到加强,红十字、妇女儿童、老龄和残疾人事业取得新进步。 各位代表!2017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热烈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是全区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盛事。我们隆重举行庆祝大会,召开第九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区上下开展了一系列群众性庆祝活动,举办大型成就展,充分展示了内蒙古各族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了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中央贺电充分肯定自治区70年来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内蒙古各族人民赢得并始终如一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给予高度评价。中央代表团带着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祝福,与全区各族人民共同欢庆节日,深入12个盟市看望慰问干部群众。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题词“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极大地鼓舞了全区各族人民,坚定了各族干部群众的“四个自信”,增强了我们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同时,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我区召开。我们在延安民族学院城川旧址,建立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成为中央民族大学分校,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2017年还是乌兰牧骑成立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回信赞扬乌兰牧骑是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勉励乌兰牧骑队员永远做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这既是对乌兰牧骑的殷切期望,更是对全区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是全区文艺发展和文化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全区各族人民欢欣鼓舞。 2017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增强“四个意识”,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初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增长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虚增空转因素后按可比口径增长14.6%,非税收入占比由上年的33.8%下降到24.4%,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2%和8.4%,快于经济增长速度。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我们继续化解过剩产能,减少低端和无效供给,退出810万吨煤炭、55万吨钢铁产能,取缔“地条钢”243万吨。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商品房待售面积下降8.6%。扎实做好去杠杆工作,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继续下降。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乱办金融风险,开展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推进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电力市场化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突出重点补短板,民生领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三农三牧”、科技创新等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乌兰浩特至白城快速铁路、呼和浩特至集宁高铁建成通车,赤峰、通辽京沈高铁连接线建设进展顺利,建制嘎查村通硬化路目标提前实现。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结合”的要求,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转化增值。改造升级传统产业,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煤电、煤化一体化比重达到90%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明显上升。新能源、新材料、电子通讯等产业增长较快,稀土化合物产能、云计算服务器承载能力居全国第一。农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粮食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550亿斤以上,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连续13年稳定在1亿头只以上。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会展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游客总人数超过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连续7年增长20%以上。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建成自治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设立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新培育自治区级众创空间93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1家。蒙医学等13个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通过评审。内蒙古大学成为教育部和自治区合建高校,生物学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科技部与自治区共建草原家畜繁育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批准,实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 (三)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我们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分级诊疗试点实现盟市全覆盖,154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系统。土地确权实测面积完成81%,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完成90%以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 财税金融、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 全面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对外贸易保持快速增长,进出口总额超过900亿元、增长22.8%,口岸过货量稳中有增。成功举办外交部内蒙古全球推介活动、第二届中蒙博览会、阿斯塔纳世博会内蒙古活动周,向国内外展示了内蒙古繁荣、进步、开放、和谐的美好形象。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我们围绕建设绿色内蒙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治大气、水、土壤污染,停止了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开采勘探活动,持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生态文明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初步形成了四级“河长”体系。《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第六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在我区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分别致信祝贺。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8%,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出台了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十项措施,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121亿元,增幅达到112.9%。易地搬迁贫困人口5万人,为贫困人口进行了免费体检,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部国贫旗县,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由城乡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年减贫20万人。稳步推进创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了养老、医保、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保障标准,增加了边民补助和高龄津贴。实施棚户区改造22.1万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00万平方米。蒙东地区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安全饮水和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工程顺利推进。 注重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0%以上,累计有93个旗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实施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文化惠民工程取得新的进展。举办了全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区体育健儿在第13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较好成绩。足球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经国家批准,“内蒙古足球频道”更名为“足球频道”,成为全国宣传足球改革发展和专注于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电视频道。通辽市、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整体下降,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2017年,我们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我们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停建、缓建、“瘦身”了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解决工业增加值数据不实和财政收入虚增空转等困扰我们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为未来发展夯实了基础。我们深刻认识到工作中不严不实带来的危害,认识到不能为增长而增长、为投资而投资,必须破除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的发展观、政绩观。 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8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35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69件,办复率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70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自治区本级压缩一般性支出10亿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财政民生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行政监察和督查问效,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五年,也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五年来,我们的每一点成绩、每一次进步,都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亲切关怀下取得的,是在全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生动实践中取得的。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的工作既有成绩,也有许多不足,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实体经济面临不少困难,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民生领域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居民收入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间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生态环境依然脆弱,保护和治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化解政府债务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政府工作存在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等问题。 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自我革命、直面矛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二、今后五年工作总体思路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战略部署,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美好蓝图。今后五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将迎来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做好今后五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唯有只争朝夕,才能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把政府债务率降到合理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国家现行标准下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推动经济社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做好今后五年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正确处理发展中稳和进的关系,审时度势、深思熟虑、尊重规律,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既反对消极应对、不思进取,又反对冲动蛮干、急于求成,实现稳中有进、行稳致远。 我们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推动我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我们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我们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深化改革开放,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强化制度保障,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居住、医疗、社保等问题,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给各族人民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2018年主要工作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左右和4%以内;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金融财政风险有序有效防控,化解政府债务完成年度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我们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重点都要向三大攻坚战聚焦发力。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全区政府债务率普遍较高的问题,严格控制债务增量,有序化解债务存量。全面规范举债行为,新增政府债务一律采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债务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依法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完善年度债务化解方案,采取预算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偿还债务。化解政府债务实行绩效考核,建立债务偿还和财政转移支付挂钩机制,对化债成效显著的,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激励;对违法违规举债、化解债务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统筹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有效防范化解信用风险。密切关注房地产、养老保险基金、国有企业债务等方面的风险。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以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确保全年减贫20万人。瞄准特定贫困群众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采取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等办法实现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有保障、病有所医、残有所助。完善大病兜底保障机制,为贫困群众建立健康卡。完善教育资助政策,不能让贫困家庭的学生失去上学机会。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新增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自治区转移支付和预算内投资也要给予倾斜,重点解决好深度贫困地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基本医疗保障和发展产业等问题。完成农村牧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把扶贫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中层层加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重复繁琐等问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冬季清洁取暖计划,抓好散煤和工业废气治理、秸秆利用、煤改气、煤改电等工作。所有火电机组实现超低排放。继续整治乌海及周边地区环境。以市场化办法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增加清洁电力供应。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深入实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湖泊综合治理工程,着力消除重污染水域和劣五类断面,依法清理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和重金属减排力度,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进一步控肥、控药、控膜,从源头上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矿区和工业园区环境,依法有序退出自然保护区内工矿企业。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优化要素配置,提高供给体系质量。 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加速过剩产能市场出清。今年退出煤炭产能405万吨,统筹做好煤电、建材等行业去产能工作。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列出退出清单,建立健全破产重组机制,做好企业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工作。 大力培育新动能。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推动能源、化工、冶金、装备制造等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快建设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发展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培育高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生物制药、蒙中医药等产业。建设物流集散、加工包装、冷链配送等平台,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旅游发展全过程,提升旅游业文化内涵,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旅游业。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电子商务、创意设计、信息咨询、健康养老、商贸会展等服务业。深入实施品牌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高标准带动高质量。 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落实好降低制造业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深化电力、交通、金融领域改革,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用能、物流、融资等要素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推动企业上市,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 积极促进有效投资。紧紧围绕补短板和优化供给结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大民生领域、“三农三牧”、创新驱动、生态环保等方面投资力度。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重点推进连接内地和沿海地区国家交通主干线的项目,提高投资的精准性、普惠性、有效性。 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呼包鄂协同发展、东部盟市加快发展、乌海及周边地区转型发展,改造升级工业园区,科学规划、有序建设和林格尔新区。 (三)加快建设创新型内蒙古。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增加科技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承担科技项目,形成多元投入机制。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加强应用基础性研究,围绕现代农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荒漠化治理等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培育专业化服务机构。发挥好科技成果交易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作用,加速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国家级创新平台,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包头国家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众创空间,孵化培育创新型小微企业。全面落实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做好各类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牧业农村牧区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进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现代化。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加快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调整优化农牧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发展壮大优势特色农牧业。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畜产品保护区,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发展节水灌溉,建设高标准农田。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地理标志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及注册,培育更多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全面提升农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互联网+现代牧业”,推进农畜产品流通现代化。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养职业农牧民,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农村牧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改造。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农村牧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以“互联网+医疗”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以“互联网+教育”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深化农村牧区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落实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创新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产品,继续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更好满足农牧民金融需求。 统筹考虑农区、牧区、林区、垦区情况差异较大的实际,科学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城乡建设统一规划、产业合理布局、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吸引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更多地向农村牧区流动。准确定位、有序建设特色小镇。 (五)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广“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证照分离和网上审批等做法,整合政府信息系统,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和收费。建设规则统一、规范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战略性重组。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合理划分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产权保护,坚决制止侵害企业自主经营权、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行为,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进一步拓展开放领域,优化布局,创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完善与俄蒙合作机制,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继续抓好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创新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方式,培育外贸龙头企业,发展泛口岸经济。落实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行支持政策。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香港澳门等地区合作。办好第二届蒙商大会。 (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入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政策的精准性和针对性,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立幼儿园,扶持和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成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任务,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就餐、洗浴、取暖条件。实施高中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支持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和内涵式发展,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水平。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统筹发展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 努力促进就业创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支持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 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养老、医保、低保和优抚补助政策。提高边民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关爱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利用社区现有设施建设“儿童之家”,落实社会养老机构补贴政策,做好残疾人救助工作。大力发展红十字等公益慈善事业,“光明行”活动实现常态化。 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继续改造城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厕所革命”。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的困难群体,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盘活存量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加快健康内蒙古建设。巩固扩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本实现对基层医疗机构和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的全覆盖。加快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加强健康教育和慢性病防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支持社会办医,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实施蒙医药振兴行动计划。做好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衔接工作。 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做好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做好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和拥军优属工作,支持军队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七)建设文明内蒙古。努力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坚定文化自信,发挥好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弘扬草原文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握时代特征,创作更多接地气、传得开、留得下的优秀作品,实现内蒙古文艺创作由“高原”到“高峰”的跨越。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支持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始终保持乌兰牧骑的红色基因不变,扎根草原,服务人民,为广大农牧民送去欢乐和文明,传递党的声音和关怀。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使用和经典文献传播工作。注重各类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文化载体建设。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加快发展群众体育,办好“足球频道”,办好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以及草原文化所包含的尊重自然、坚守信义、开放包容、崇尚英雄理念,融入生产生活实践中,并结合时代要求创新发展。 倡导和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弘扬科学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使崇德向善、学习先进成为风尚。倡导全民阅读,建设学习型社会,让阅读成为一种精神追求,让终身学习成为生活方式。注重人文精神建设,培育礼仪文明、语言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网络文明,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领高品位的文化消费,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和戏曲、书法、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社区。把科学、健康的文化内涵渗透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之中,让发展更有温度,让幸福更有质感,让文明成为内蒙古的气质和形象。 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把历史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民族民俗文化、自然生态文化融入城市的规划、建筑、街区。加强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留住城市记忆。建设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真正做到“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开展移风易俗,振兴乡村文化,培育文明乡风,保护自然生态风貌,让乡村更加美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八)深入推进绿色内蒙古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既要保护好现有的绿水青山,还要努力修复生态,恢复往日风光,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继续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浑善达克和科尔沁沙地等重点区域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毁林毁草开垦问题,加大呼伦贝尔等重点生态地区退耕还林还草力度。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坚决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行为。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坚持绿色发展,建立绿色生产消费的政策导向和经济体系,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产业,建设一批绿色企业、绿色园区、绿色矿山。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社会。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配套政策。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推开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研究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建立河湖名录,全面实行河长制、湖长制。 (九)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牢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把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党的群众路线融入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新时代要求人民政府必须有新气象,我们要始终站在时代前沿,聆听时代的声音、人民的声音,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建设充满活力的学习型、创新型政府。 要把法治信仰、法治思维深深融入政府工作人员的血液之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推行行政服务标准化,推行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常态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公开、公正、高效的法治政府。 各级政府要把诚信施政作为重要准则,言必行、行必果,新官必须理旧账,提升政府公信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掌握不断变化的情况,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发扬“钉钉子”精神,增强狠抓工作落实本领,提升政府执行力。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建设权责一致的责任政府。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配套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设风清气正的廉洁政府。 各位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已经走过了70年的光辉历程。进入新时代,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积极发展民族教育、民族医药、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建设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支持牧业旗、边境旗市、“三少民族”自治旗、民族乡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革命老区发展,确保与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组织开展好鄂温克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各位代表!内蒙古有着光荣的历史,内蒙古人民无愧于时代。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与全国人民共同经历了站起来、富起来的伟大历史进程。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在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要努力走在前列,建设新时代“模范自治区”。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