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如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和**组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实际,现就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和基本要求 各党支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2017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同时,组织党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党支部班子的重要依据。 时间地点:于2018年3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在职支部自行确定,并提前报机关党委。 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采取领学宣讲、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 3.支部书记代表班子进行述职,并带头开展自我批评。 4.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 5.按照统一制作的表格,对支部班子进行评议,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