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出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农民收入得到显著增长,农村面貌发生巨大转变。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农业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均获得新突破,农业、农村工作不断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和提质增效转变。另一方面,由于欠账较多,基础薄弱,我国仍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突出问题的挑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八大以来,城乡差距不断缩小,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16元,比2012年增长39.3%,实际增长28.6%,年均实际增长6.5%。2016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63元,比2012年增长47.4%,实际增长36.3%,年均实际增长8.0%。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2.72,比2012年下降0.16。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就是要实现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重大突破,给农村发展注入新的动力。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肯定了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重要意义。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十五年以上。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土地承包制度历经三十多年的发展,不断深化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贵州省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我们党的土地政策是长期稳定的。稳定的土地政策对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进一步增进农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延长土地承包期给广大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利于增进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民权益得到保障,对未来的信心不断增强,有助于农民在较长时期内合理规划农业经营,合理投入资金。延长土地承包期,还可以实现种地与养地相结合,农民拥有长期的土地承包权,就可以采用更为合理、有效、安全的耕种方式,实现土地资源最优利用。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农业生产历史的国家,是名副其实的农业大国。但是由于我国农业基础较为薄弱,生产效率较低,农业技术配套等还不十分完善,使得我国在迈向农业强国,完全实现农业现代化方面还有一定距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全面、不牢固的。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尤为必要。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相关政策的持续推进,农业现代化进展迅速。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经超过了65%。科技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6%。良种化水平明显提高,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6%以上。规模化水平明显提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目前已经超过290万家,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到40%。 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关键所在。一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作为,甚至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治理能力如何,是否真正理解执政为了谁,执政依靠谁,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能否得到有力贯彻和实施。农业要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乡村要成为美丽的乡村,惠农富民政策要落到实处,一个拥有优秀治理能力的基层党组织是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为群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