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中共吕梁市委书记 高卫东 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深刻分析了当前全省反不廉洁斗争的严峻形势,对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彰显了省委坚决惩治不廉洁的坚定态度和对山西高度负责的历史担当。深入学习贯彻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把纪律挺到前面,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对全省尤其是吕梁重塑良好形象、促进富民强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提升主体自觉,在强化担当意识上要有新高度。认真汲取吕梁成为全省不廉洁重灾区之一的深刻教训,勇于担当起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含糊、不动摇、不懈怠。更加旗帜鲜明地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渎职”的理念,不断增强从严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落实主体责任植根于思想灵魂深处,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更加坚定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毫不退缩坚守“主阵地”。更加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吕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汇报,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更加认真地履行“一岗双责”,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做到党的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落实体系。 狠抓责任落实,在严肃追究问责上要有新突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制定出台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具体措施,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的5个方面37项内容,坚决防止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和“走形式”。在巩固拓展市级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推动责任压力向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传导,做到有党组织就要负主体责任、负主体责任就要层层压实。着力构建责任落实倒逼机制,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谈话提醒制度、检查巡查制度、履职报告制度、诫勉约谈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对不担责、不到位、不作为,牵不住“牛鼻子”的领导干部坚决“打板子”“摘帽子”。去年9月以来,我们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7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一名县纪委书记被免职。目前,全市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年初明责、年中督责、年底考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已经初步形成,正在向基层单位和纵深方向强力推进。 强化担当意识,在坚决惩治不廉洁上要有新局面。进一步加强对查办大要案件的领导指挥,认真落实反不廉洁综合协调机制和联合办案机制,敢于担当,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执纪执法机关办案提供坚强保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推动反腐高压态势由初步形成向基本形成转变。在去年完成市纪检部门协调议事机构清理、内设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全面推开13个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积极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等问题,真正把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力点集中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坚持把纪律挺到前面,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违纪苗头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始终把反腐的“利剑”高高举起来、用起来,在配合中央纪委、省纪委查办案件的同时,不断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并切实解决查办案件力度层层递减问题,牢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主动权。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73件,结案163件,处分215人,涉及县处级干部6人,乡科级干部74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56人,持续保持了惩治不廉洁的高压态势。 持续狠刹四风,在整治作风顽疾上要有新成效。按照省委近期部署的30项专项整治任务,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领域、民生领域、关键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分解任务、抓好落实。继续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回头看”,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强化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办公用房等情况的日常监督,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坚决查处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行为,着力构建“抓早、抓小、抓常”的长效机制。坚持警钟长鸣,继续正风肃纪,紧盯春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下大力气遏制“送礼风”,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行为实行零容忍,对新出现的“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重拳出击、露头就打,确保作风建设持续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春节前夕,34名市级领导、1089名市管干部和7263名乡科级干部全部签字背书,作出拒收礼金、红包的承诺。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31件,处理44人,其中,公车私用方面的11件20人,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方面的13件13人,收送礼品礼金方面的1件1人,违反规定大操大办的6件10人。
突出“六权治本”,在不能腐制度建设上要有新进展。“六权治本”是省委全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深刻的“权力革命”。作为全省“六权治本”的试点单位,吕梁认真贯彻省委领导的重要指示要求,出台了《吕梁市“六权治本”试点工作方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办法推进“六权治本”,紧紧抓住“三清单、两平台、一监督”这一核心内容,突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这个重点,完善制度机制,厘清权力边界,明确责任主体,找出权力运行的“前窗、后门、黑洞、猫腻”,实施权力流程再造,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从源头上把权力的制度笼子织密、编牢、扎紧,努力实现“监管最严、审批最少、模式最新、机制最优、效率最高、环境最好”的目标,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提供可资全省借鉴的蓝本。目前,“六权治本”试点工作正在强力推进,17个试点单位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初步理出,并分别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按照“集中清理一批、修订完善一批、重新制定一批、探索创新一批”的思路,形成规范性制度294项,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立体化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更加健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