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年8月23日)
同志们,下面我就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谈几点看法和要求:
一、文物保护形势严峻
近年来,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多次就文物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我省相继出台系列文件,安排部署文物保护工作。2015年*月,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作意见》(***政发〔201*〕**号),2016年*月,下发了《***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1*〕***号)。
今年5月,国家文物局建立了文物安全大排查系统,并全面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工作。7月,**政协副主席**带队到**调研***保护工作,8月*日,***文物局副局长**带队到***检查文物安全大排查落实情况,8月28日,国家文物局将要到***检查文物安全大排查落实情况,***是必查市。
当前,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一方面,国家、省、市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另一方面,从我老秘网县文物保护工作实际来看,文物保护工作问题较多,一是各镇、各单位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二是各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三是各单位未发挥文物保护主导作用,仅靠文物部门“单打独斗”。目前,全面加强全县文物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二、要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
***现有国家重点保护单位1处(***),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是重中之重。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面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201*〕**号)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一定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文物保护单位损毁、灭失的,要依法追究实际责任人、单位负责人、上级单位负责人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肃追责”。
因此,各镇、各相关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文物保护职责,一是要对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负主体责任,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文物安全巡查,在***设文物保护员,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与文物部门沟通,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积极与文物部门沟通,避免因项目施工造成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损毁。凡因镇、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文物保护单位损坏的,县政府将严肃追责,情节严重的约谈主要负责人。
三、全面做好问题整改,建立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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