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组织建设扎根不深、责任体系细化不够、功能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作为改革开放策源地的深圳市罗湖区将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最大政绩,积极从优化组织设置、明确主责主业、强化能力建设、深化制度反腐、厚植担当精神等五个方面发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基层实处。 优化组织设置,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组织基础 物业住宅小区:“四位一体”党建。将小区内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居委会以及居民中的党员组织起来,建立联合党支部,构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多元化小区自治组织结构和服务体系。2017年,在试点的基础上以物业小区或“网格”为单元设置党支部、以楼栋为单元设置党小组,全面深化物业小区“四位一体”党建模式。 外来务工人员:“同乡村”党建。积极推进“同乡村”党建,在计划生育、就业辅导、儿童关爱等服务中做实外来农民工群体的党建工作,并以此为抓手促进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目前,12个“同乡村”党组织管理党员600名,辐射近20万外来务工群体,重点解决不同类型不同群体的党员管理和群众服务问题。 现代商贸中心:“楼宇+物管”党建。积极推广商业楼宇党建、商务街区党建等,更好服务“两新”组织中的白领阶层。当前,41家20层以上的商务楼宇(园区)全部建立楼宇联合党组织,覆盖2000余家规模以上企业、管理近6000名白领党员。其中,京基100大厦、地王大厦和文锦广场等高层商务楼宇党建工作已经成为罗湖党建的闪亮品牌。 明确主责主业,构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 全方位明确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明确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明确党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其他党(工)委以及基层党组织(党委、总支、支部)的责任;横向到边,明确区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各自的责任;定向到人,对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等人的责任予以明确。 全流程再造工作机制。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亲自抓、亲自管;建立教育培训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督查评估机制,区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年度专项述职、季度专项通报制度;建立政治巡查机制,区纪委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开展政治巡查。 全体系完善问责制度。明确问责情形,主要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等五类情况共20余种情形进行问责;制定问责方式,上级党组织对失联失责党组织、失职失责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同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的可以免于问责;严格问责程序,按惯例权限分层分级开展问责。 强化能力建设,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精干队伍 社区书记注入“新血液”。创新社区党委书记选拔方式,通过竞争上岗、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拔任用。此外,选拔正科级公职人员到社区担任党委书记,树立年轻干部到社区锻炼的鲜明导向。以2017年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对空缺的12名社区党委书记进行公开选拔,对任职超过两届的31名社区党委书记进行了岗位交流,进一步提升社区党委书记整体素质。 党员服务最后“一百米”。在基层党建中开展“三民”工程、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工程、“社区党群嘉年华”工程、“党建项目认领”工程、“党员志愿者联盟”工程等党建品牌工程,着力提升基层党委、党员和群众的黏合度。以南湖街道“党建项目认领”为例,活动至今认领项目已经发展到292个,认领单位扩大到130家,直接或间接受益的党员、群众达13000多人。 党建能力套上“紧箍咒”。探索将ISO理念引入基层党建领域,建立“基层党建质量认证体系”,将每一项党建工作和党建活动都按照“5W1H”的要求实施过程控制,即谁来做(who)、做什么(what)、为什么做(why)、何时做(when)、怎么做(how)、做到什么程度(where)。同时,根据机关、社区、“两新”、“同乡村”、社区股份公司等五类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实绩,开展党组织质量等级评定。 深化制度反腐,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土壤净化 全面深化改革,扎紧制度“防火墙”。罗湖是改革开放的策源地,一直将改革视为“传家宝”和立区之本。为夯实制度根基,从2014年开始,先后推出公立医院改革等22项重点改革项目和300多项“微改革”“微创新”项目。2017年更是将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列入新推重点改革项目,推进公共资源使用、代建(购)、交易、监管四个环节分离,以制度创新规范权力、堵塞漏洞,消除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的土壤。 干部轮岗交流打破利益“自留地”。建立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工作机制,分批分类实施干部交流,打破干部部门化。处级干部同一单位任职满15年必须交流,科级干部同一单位内设机构任职满10年必须轮岗,执纪执法、审计、项目审批等职位满5年必须轮岗。2016年以来,全区共有189名处级干部进行了交流,109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内部轮岗,29个单位的70名科级干部已经纳入交流计划。 党内监督体系熔铸权力“铁笼子”。在认真开展派驻、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