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是党和国家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使用频率极高的一个文种。依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它“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本质上讲,属于陈述性的上行文种。
按所涉及的内容的多少,可将报告分为“综合性报告”与“专题性报告”。凡涉及一个单位、地区、系统全面工作情况的报告为“综合性报告”;只涉及某一方面、某一专项的事情,称为“专题性报告”。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如何写出符合领导意图、具有高质量的报告,难度是很大的。尤其是综合性报告,要涉及的内容繁杂,难度就更大。据笔者体会,需要抓住以下六个方面的“要诀”:
一、文种要确切
撰写报告,经常容易与请示混淆使用。因为二者行文的方向一致,所涉及的内容也大体相同,均系下级机关或单位就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向上级做出反映,所以在实践中往往出现本来应该使用“请示”的,却写成“报告”。有些领导同志交待拟文任务,开口就讲“给省厅打个报告!”领导的本意是写“请示”,但积习难改,而且此种情况并非个例。报告和请示是两个性质相近但职能各异的文种,无论从行文目的、性质要求、行文时限还是内容含量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异,因此必须严加区别、分开使用,该用请示的就用请示,该用报告的就用报告。至于有的单位将二者合而为一即“请示报告”的做法,就更应予以纠正。
还要注意不能与上行的意见混淆使用。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在行文方向上具有多向性,既可以上行,也可以下行,还可以平行。在上行时,人们往往分不清究竟应当用“意见”还是用“报告”?这两个文中种的突出区别之点在于,行文旨在就下步工作(尤其是某项新工作)提出意见、见解和处理方法时要用“意见”;行文旨在对以往工作情况梳理汇报时则要用“报告”。
二、思路要清晰
由于报告所蕴含的内容较多,特别是综合报告,要涉及有关工作或情况的方方面面,因此在撰写时一定要保持清晰的思路,把所获取的材料精心梳理,做到主次分明,针对性强。要紧紧围绕报告的主题,在材料的组织和选择上有所侧重,突出重点,主要是这样几个方面的内容:能够影响全局的工作或情况的材料;能够对当前或今后的工作有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的材料;能够充分显现本机关工作成效、工作状况和工作水平的材料;能够代表和反映本机关或本地区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材料。同时,由于报告文种功能较多,写法各异。撰写时要紧紧围绕行文的目的和主旨,采取恰当的结构模式进行叙写。如是汇报工作,则应首先写明工作的基本情况,其次写明主要做法和成绩,包括采取的办法、措施以及由此带来的直接效果等,最后写明还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的大体工作设想。
在内容布局上,一般将第二层次详写,第一、第三层次略写,不作过多铺陈。如是反映情况,则应首先对所要反映的问题或情况作一概述,然后集中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包括主客观两方面原因),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在内容布局上,第一层次文字要简洁,第二、第三层的叙写应当根据行文的目的和主旨表达需要确定详略。如是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和要求,应首先扼要叙述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或任务,然后写明处理的大致过程,包括采取的办法或措施,处理中遇到的问题及需要进一步陈述的事项等,最后交代处理结果,同时征询上级机关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如是就某项工作中的错误向上级机关检讨,应首先陈述错误的事情概况,继而分析造成错误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及应负的责任,最后写明处理结果及今后的改进意见。
三、内容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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