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的信任,安排我做一个交流发言。
能有机会站在这里与各位代表一起交流学习,本人感到十分荣幸,同时也感到压力很大。在座的不少领导、同志都是资深人大代表,经验都比我丰富得多。所以,今天我的发言,谈不上什么宝贵经验,只能说借着机会向大家汇报一下本人担任人大代表以来的一些心得体会。不到之处,还请各位领导、同志批评指正。
我是从2006年被选为市人大代表的,至今已有11年。担任市人大代表以来,我始终牢记宗旨、肩负使命、不忘重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带领下,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发挥代表作用,为我老秘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也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11年的履职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要想当好一名“组织信赖、人民满意”的人大代表,必须做到以下“三个四”:
一、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人大工作的政治方向
当选人大代表,不仅是工作角色的转换,更是一种政治责任的加重。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政治信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把增强政治意识放在首要位置。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自觉做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政治定力。
二是把增强大局意识作为使命担当。坚持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最大限度地把思想和智慧凝聚到泰州市委的科学决策和总体部署上来,做到工作部署紧贴市委中心工作、重大决定体现市委意图、人事任免贯彻党管干部原则,确保市委的决策主张依法转变为人民意志、组织推荐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市委重大工作举措通过审议监督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三是把增强核心意识融入情感心理。核心就是旗帜,核心就是灵魂。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及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委权威。在组织上绝对服从核心,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四是把增强看齐意识作为行动自觉。自觉向党中央和省市委看,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对标,在思想上同心同德、政治上坚定忠诚、行动上勇挑重担,形成“人心齐,泰山移”的强大力量,切实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确定的工作要求落地生根。
二、理顺“四个关系”,明确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
代表履职的过程中会受到诸多现实问题的困扰。履行好职务,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参会与闭会的关系。依法参加会议是人大代表义不容辞的权利和义务,非因法定事由不能缺席。但大会的时间是有限的,代表履行职务更重要的是要看闭会期间的表现。这就要求我们在闭会期间,还要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调研、视察、检查等活动,并抽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访民情、听民意、帮民富、解民忧上。只有这样,才算真正履职,而不是“代表代表,会完就了”。
二是正确处理好集体行使职权与个人行为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人大行使职权的根本组织原则。会议期间,参会代表所享有的表决权、选举权,人人平等,一人一票,效力相同。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或结果,是每一位代表个人意志的综合反映。因此,我们代表执行职务时,一定要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个人的行为通过法定的途径和形式变为权力机关的集体行为,真正发挥出代表应有的作用。
三是正确处理好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代表的产生有不同的层级,有的时候,一个代表同时具有多个层级的代表身份,站在哪个层面,替哪些人代言,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交织在一起难免不相一致。作为人大代表,首先要对自己的选区选民负责,同时也必须具备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当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我们的代表要突破狭隘利益观,登高望远,胸怀全局,无条件服从整体利益,以维护全局的统一性、一致性。
四是正确处理好执行代表职务与岗位工作的关系。我们人大代表,多数是兼职代表,大家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履行代表职务难免和执行岗位工作发生冲突。代表法明确规定,要优先执行代表职务。这就要求我们每位代表一定要自觉增强履职意识,不能因本职工作忙而疏于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辜负组织信任和选民意志;也不可因履行代表职务而耽误了本职工作,影响了事业。要科学安排时间,合理分配精力,做到执行代表职务与搞好岗位工作两兼顾、两不误。
三、发挥“四个作用”,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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