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指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两个责任”的提出和深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经验的新概括,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是对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牢牢把握“两个责任”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牛鼻子”。 管党治党是全党共同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进行好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建设强。不管党、不抓党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