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的问题 一、增加经营性收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改变传统种养习惯。及时把握市场的供需关系,把眼光放长远,行动在市场规律前沿。各乡镇要结合本地的区位条件、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科学合理布局经济发展产业带,逐步形成粮食生产、畜牧养殖、特色种植协调发展的农业内部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用产业化思维发展现代农业,延长产业链条,加密增值环节,打造全产业链经济,通过精深加工、食品加工、医药加工、秸秆利用,把农产品吃干榨尽,消化边际成本,提高附加值和利润率,实现由卖原粮向卖产品转变。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有效解决生产者与终端用户的沟通,使农户更便捷直观的了解市场需求,降低交易成本,实现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跟随市场需求变化调整结构,实现由“种的好”向“卖的好”转变,让农民更多分享销售环节带来的利润。 二、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紧紧围绕资源、区位、产业基础,大力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推进“十百千”工程建设,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民”的运作模式,强化企业运行调控,加大扶持力度,推动企业扩大再生产增加就业岗位。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劳动力就业本领和能力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经纪人的作用,积极开拓劳务市场,搭建外埠就业基地,保障农民稳定就业。落实支农惠农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创业。要结合上级政策,抓紧制定出台鼓励全民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重点在市场准入门槛、创业载体平台、业务培训指导等方面研究具体措施,促进农民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 三、增加财产性收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内部经营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共享资源、共享市场、共享品牌,切实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上级改革步骤,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步伐,让农民从出让、转让中获得财产性收入。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强化对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管,将增值收益留在村集体、留给农户。 四、增加政策性收入。严格兑现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性补贴,确保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积极开展资贫助学活动、逐步推进高中阶段“义务教育”;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缩短农民报销时限,减少农民就医费用;加强文体设施建设,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村文体广场。积极争取低保、养老、临时救助、大病救助等普惠性保障政策,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