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四种形态”是为了更加严明政治纪律
——关于县级层面践行“四种形态”的思考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我们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抓好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于我们县级层面而言,就是要把准“五个方向”,探索一条符合县级实际的“四种形态”践行路径。
要压实责任,明确履职之要。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是纪委一家的事,而是各级党组织的共同责任。可以说,履行好“两个责任”,是科学践行“四种形态”的必要条件,我们必须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牢牢抓住。一是对照党章明责。必须瞄准基层责任逐级递减、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弱化、用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等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了问题可以对照追究责任到人的“两个责任”清单,把责任明确到岗位、到个人,让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时刻铭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班子成员各负什么责。责任追究常态化。二是紧扣清单查责。再好的工作思路,不抓落实也只是纸上谈兵,没有实际意义。在践行“四种形态”中,我们必须要把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作为工作的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经常性、长期性开展监督检查。当前,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我们要掌握、运用好“互联网+”这个大数据平台,用大数据技术来监督管理“两个责任”落实,让履职情况无假可造、无情可讲。三是对照职责追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我们一定要用好“一案双查”这把利剑,对那些经常出问题、普遍有问题、出了大问题的系统、部门、地方实行“一案双查”。凡是查出处的贪污案件、民生案件都要问一个“为什么”,为什么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两个责任”清单中的哪一项出了问题,让“两个责任”追究成为纪律审查的必须环节,倒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扫门前雪”。
要警钟长鸣,校准思想之标。不廉洁的根源是思想不廉洁,任何不廉洁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必须要从思想“总开关”入手,创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坚持理想信念“高线”,守住纪律规矩“底线”。一是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一个县级地区,党员数、公职人员数都是上万人的数量,都是我们开展警示教育的重点对象。这其中,即有处级、科级干部,也有没有级别的村组干部,即有研究生、大学学历的,也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我们的警示教育对象中级别、岗位、学历、经历不同,对廉洁自律的认识也不同。因此,在警示教育工作中,我们要针对不同的群体,制定不同的警示教育方案,提供不同的教育题材,做到“因材施教”,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二是提升警示教育的触动力。当前,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是我们警示教育的常用手段。在这些手段中,将违纪违法经历、将处理结果的较多,深入剖析违纪违法人员心理变化历程、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心理因素的不多。在警示教育中,我们必须要深入挖掘违纪违法人员心灵深处的忏悔、违纪违法人员的心理历程,用他们主机灵魂的前车之鉴教育惊醒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三是增强警示教育的持久度。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讲,一次警示教育的“药效”时限是有限的,长则数月、短则数周。因此,警示教育不能一劳永逸,要弛而不息。我们即要开展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观看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等触及灵魂的大型警示教育,更要开展发送廉政提醒短信、通报典型案例、提醒约谈等经常性警示教育,让纪律提醒随身随行、随时随地。
要抓早抓小,调整行为之舵。从众多典型案例剖析来看,“破法”无不是从“破纪”开始的,经历从“小偷针”到“大偷牛”的演变。践行“四种形态”,就要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在违纪阶段就采取措施及时提醒告诫、惩处警示,防止从量变到质变,由违纪变违法。一是抓监督视眼拓展。抓早抓小,不能瞎抓、抓瞎,要有目的、有针对地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备发现在萌芽状态,是抓早抓小的关键重点,不然没有发现问题,怎么抓?因此,我们践行“四种形态”,治病救人、抓早抓小,必须要进一步拓展监督的视眼,拓宽信访举报的渠道。要及时开通“四风”问题随手拍、民生问题微信通等举报平台,在发挥好传统举报渠道的同时,不断加强电子网络举报平台建设,为抓早抓小提供基础数据。二是抓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紧盯容易滋生不廉洁的地方反腐,针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岗位抓监督,才能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效率。在践行“四种形态”中,我们也要扭住矛盾的主要方面,围绕权力抓监督。要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公布权力清单、查找廉政风险点等办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采取实时提醒约谈、适时开展轮岗交流等办法,加强对廉政风险岗位的监督,彻底铲除滋生不廉洁的土壤,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三是抓干部常态化约谈。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干部约谈,让纪律提醒随身随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适用范围、对象、程序和方式,在全面分析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基础上,聚焦突出问题,按照预防提醒谈话、询问警示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四种类型,着眼于预防、点拨、纠错、教育帮助全过程,扩大谈话、函询、诫勉覆盖范围,使干部经常受教育,促使有问题反映的干部讲清问题,认识错误,及时改正,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了结,以约谈常态化推动管党治党“长管长严”,让纪律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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