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党成立95年以来的历史,同样是一部严肃认真地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党内政治生活的丰富发展,是在深刻总结党的正反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实现的。这种实现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促进了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因此,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需要我们深刻把握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进程,从而更好地掌握《准则》的精神要义,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篇大文章做好。
党内政治生活的开端
自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至1935年遵义会议以前,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开端阶段。这一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些重要原则如: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员必须参加一个组织的活动等得到初步确立,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遵循。毛泽东在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上,提出“党内的生活要政治化、科学化”的命题,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确立了又一重要原则,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同时,古田会议决议还规定: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定期会议制度,提出“会议要政治化实际化”。虽然这些规定和论述都是原则性的,并未充分展开,却为党内政治生活奠定了一个良好开端。
党内政治生活的全面展开
从遵义会议到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经过了长期的革命斗争,在各方面逐步走向成熟,党内政治生活也得到全面展开。这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科学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党的七大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是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党员群众相结合的制度;是从党员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党员群众中坚持下去的制度;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这是对民主集中制的科学认识。二是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地位得到加强,党委集体领导制度进一步完善。为了适应解放战争的需要,中共中央作出规定,各级地方和军队须定期向中央请示和报告,并给予各地方一定的灵活机动权。同时,党委集体领导体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中共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必须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作出决定并执行,还详细列出了12条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了党委的集体领导。三是确立了正确开展党内思想斗争的原则和方式。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创造了通过整风这一统一全党思想的有效方式,并明确提出对犯错误的同志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从而使党能够通过正确的思想斗争达到新的团结。四是严肃要求党的纪律,不断重申党的纪律,制定《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规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规定》《关于建立报告制度》和《关于重新统一公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给各地的指示》《关于整顿全军纪律的训令》等规定、指示和训令,并在1948年11月至1949年3月间,对各部队进行纪律教育和整顿,进一步增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建强了党的各级组织,为赢得革命战争胜利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五是在解放战争胜利前夕,先后在各地、各部队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进一步建立和扩大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为党在新中国成立后开展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有益经验。
党内政治生活的进一步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国民经济恢复、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等一系列艰巨任务,中国共产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进一步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作出重要阐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使党内政治生活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提出“增进和维护党的团结”的命题。1953年底,中共中央在成功粉碎了高岗、饶漱石企图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后,正式提出了“增进和维护党的团结”的命题。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决议》强调:“党的团结是革命胜利的基本保证;党的负责同志的团结,是全党团结的关键”。《决议》还指出,“党的团结必须要在马列主义基础上的团结,在正确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基础上的团结”。从此,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反对党的分裂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准则。
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作出进一步阐述。1956年9月,党的八大召开。邓小平在会上作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初步总结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后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为了在党内坚持好民主集中制,一是必须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召集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三是正确认识领袖对于党的作用,反对对领袖的个人崇拜。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团结和统一,报告提出:必须大力发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应鼓励和支持由下而上的批评,禁止压制批评的行为;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既要反对过火斗争和惩办主义的错误倾向,又要纠正包庇姑息自由主义倾向,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地帮助同志克服缺点,保持党在马列主义基础上的团结统一。
充分发扬党内民主。1962年1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又称为“七千人大会”)。这次大会充分发扬了民主,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央几位主要领导人在会上讲了话,毛泽东同志带头作了自我批评。这次大会发扬了党内民主,对待缺点和错误采取了比较实事求是的态度,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给全党以鼓舞,进一步增强了全党团结奋斗、战胜当时严重经济困难的信心。
党内政治生活得到恢复,并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
改革开放以后,为了进一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承担起新时期的重任,党通过多项措施,拨乱反正,使“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严重破坏的党内政治生活得到恢复,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一是颁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我们党几十年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处理党内关系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系统总结,提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12项规定,划清了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是非界限,使处理党内关系的一系列原则更加系统化、法规化。二是对改善党的领导体制,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作出了新的规定。十二大党章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党全部经常工作的领导核心是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加强了党中央内部的集体领导和党中央对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十三大报告对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出了四项重大措施: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的报告、会议、议事、表决和生活会等一系列规则和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明确规定党内选举的提名程序和差额选举办法;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民主权利;疏通党内民主渠道和健全民主生活,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直接参与的机会。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届中央领导集体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紧密结合新的实践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进一步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
一是集中教育逐渐成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方式。党先后开展了“三讲”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一系列集中教育活动。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在全党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集中教育的频次更密,程度更深。集中教育逐渐成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经常性方式。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和《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就县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生活会作出了详细规定。此外,还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内容上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如:健全党委制、完善党委内部的决策和议事机制,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和健全党内监督、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委员会工作机制等。这些措施进一步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入新时期以来,党中央的历届领导都反复强调,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要守纪律讲规矩。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党中央一方面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开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制定和颁布了更加严格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凸显了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视。(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