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文稿,还能这样写》作者雄文《笔杆子碎语》作者王一端《机关文稿写作入门》作者杨新宇《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作者何新国
最新《公文写作培训课程》直播间《公文写作百法例讲》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老秘笔记》作者老猫《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作者胡森林
开启左侧

自作主张修改领导定稿,教训深刻

    [复制链接]
湛_常存 发表于 2016-9-26 11: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众号.jpg
& \2 l: @) T( E8 r% {, I, A. J/ R 领导审定后的材料,除了存在常识性的错误,一定不要自作主张,不经领导同意,万勿擅自修改。不然挨批受责,还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工作被动。9 h8 W+ _+ }4 B2 N. l 一次我们单位几个议题要上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领导让我整个材料,内容是关于这些议题向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征求意见。因为议题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材料基本上领导口述,我稍作整理、排版。因为议题涉及到大量人员的切身利益,所以材料整好后,领导反复审阅,几经删改,可谓慎之又慎。 4 J2 s, F# o a1 G; j x( p! H; b 就在准备印发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材料中的一个数字好像不太正确,通读全文,我加更坚定了自己的认识。我还疑惑这么简单的问题领导看了这么多遍怎么就没看出来了。犹豫是不是向领导汇报后再改过来,但当时我被自信冲昏头脑,认为这种错误显而易见,一定是领导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再把领导的错误指出来,有损他的面子。手指轻敲,就改了。盖章、通知、领取,一切顺利。 0 D; x9 W" D0 J7 G 再见领导时,我立即把征求意见已领取完毕的情况做了汇报,我以为材料的事到此结束了,没想到他让我把盖过章材料再给他看一遍。刚看2分钟,他突然拿着材料冲到我面前,指着我改的数字,满面怒气:‘这数字谁改的’,我被这意外情形吓蒙了,我小声说出了改动原因。领导听后,无奈地摇摇头,恨铁不成钢底给我解释了为什么他的是对的,我改动是错的。严肃指出这样修改后果严重性,并严厉强调今后凡是他审定的材料,修改之前一定经他同意。当时我满面通红,羞愧难容。( |- W* G" W+ d) \ 领导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让我直接联系各单位承办人员,将数字改正过来。 此事给我深刻教训,文字工作无小事,希望我的教训给大家以借鉴、警戒! ( }$ f) b, N/ j% k+ n8 \ 8 s7 [0 M Y. W8 w
 

精彩评论367

正序浏览
admin 发表于 2016-9-27 22:5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文写作百法例讲
对的,领导改过的东西,错了他负责任,未经批准擅自修改,你就负不起这个责任啦。
 
天堂鸟2750722 发表于 2016-9-27 23: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秘网虚拟稿费
教训深刻,领导改的东西即使感觉有问题也要提前汇报清楚再改
 
宁熙 发表于 2016-9-28 08:27: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专业写文章
好多新手都会这么想过吧,引以为戒
 
咖啡猫 发表于 2016-9-28 08: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吸取教训,定了稿的,如果要改,务必跟领导请示。感谢作者分享
 
jzygz140405 发表于 2016-9-28 08: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审定后的材料,除了存在常识性的错误,一定不要自作主张,不经领导同意,万勿擅自修改。不然挨批受责,还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工作被动。
 
zdh198811 发表于 2016-9-28 08:38:5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实案例,教训深刻啊! ?+ j& G  s# u( a& P  H0 B& e
回复

使用道具 评分 举报

 
满格秘书 发表于 2016-9-28 08: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我的教训给大家以借鉴、警戒!
 
yxd8866 发表于 2016-9-28 08: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突然发现材料中的一个数字好像不太正确,通读全文,我加更坚定了自己的认识。
 
gzszggyb 发表于 2016-9-28 08: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不要自作主张,不要乱改,文字工作无小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0关注

1粉丝

9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客服个人微信号

全国服务热线:

0595-22880819

公司地址: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福建省泉州市

Email:506070961#qq.com

Copyright   ©2015-2025  老秘网 责任编辑:释然Powered by©Discuz!技术支持:秘途文化  备案号   ( 闽ICP备19022590号-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