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功亮
胡锦涛同志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全党同志和全国上下要团结一心,扎实工作,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不断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做好机关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拓展了作为空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直机关党的工作要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任务,按照省委卢书记提出,机关党的工作要“四个”围绕和“三个”走前头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保证。那么机关应如何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贡献。笔者认为要着重在“四个到位”上下功夫。
一、思想认识到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改革开放以来,三明农业、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8.5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36.6倍。但从总体上看,三明还是一个欠发达的山区农业市,农业人口占74%,农民人均收入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41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71:1。因此,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如果农村实现不了现代化,全市就实现不了现代化;农民实现不了小康,全市就实现不了全面小康;也必然影响到全省、全国实现全面小康。所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工作思路、工作规划、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从而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统一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加快三明崛起和更大跨越上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建设海峡西岸的要求,把海峡西岸已正式列入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设纲要和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三明作为福建省的一个重要地市,如何抓住这个历史机遇,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对全市各级党组织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更是考验。我们一定要把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自觉地把机关党的建设放到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大局中去审视、去谋划、去推进。要从更宽的视野、更广的领域、更深的层次来把握机关党的工作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重要地位,深刻认识机关党的工作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三明崛起和更大跨越中的重要作用。从而更加自觉地把机关党的工作和业务工作主动融入、主动呼应、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海西”建设,更加扎实地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新农村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政策落实到位。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解决“三农”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有效措施。促进了农业、农村工作的新发展。但是,目前我市有的单位仍然还存在对中央和省、市委的“三农”政策,执行难、落实难、兑现难的问题和“小吏大权”、中梗阻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单位的少数人身上,但如不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必然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全市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一定要从全局出发,创造性地把中央和省、市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首先要认真贯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观是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就是要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富农的政策落实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工作中去,落实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去。其次,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措施,尤其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再次,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任务,把新农村建设作为一件大事,真正摆上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制定向“三农”倾斜的优惠政策,从人才上、资金上,科技上、项目上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服务工作到位。推进新农村建设事关农业农村长期发展,事关现代化建设大局。党中央反复强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要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机关党的工作必须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旨的时代要求,也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回信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围绕“五大工程”、“132计划”和“六项服务”的部署,切实把服务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作为机关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首要任务,把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党员和群众的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点,把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质量和成效作为衡量机关党委(党组)和一把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用新农村建设的成果来检验机关党建工作的成效。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实现人民生活更加宽俗才有基础,农村稳定才有基础,国民经济实现良性循环才有基础。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一定要思想上真重视,感情上真贴近,工作上真落实,经常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深入农民群众,积极引导农村党员、群众增强发展意识,理清发展思路,选准发展项目,帮助农村解决资金、技术、信息和管理服务等难题,切实做好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如近年来,我市宣传部门组织的卫生、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农业部门开展农业“155”和村会协作;政法部门开展创建平安乡镇、村、社区;共青团开展奋进在海西,服务新农村等活动,有利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四、帮扶措施到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帮扶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工作。但是,据统计,目前我市农村还有9.28万人左右属于低收入水平,由于自然条件和生产、生活条件差,劳动力素质比较低等原因,脱贫难度大,需要各级党委政府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进行攻坚克难,才能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这就需要机关各级党组织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当前,一是要扎实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支部的“联建共创”活动,做到党建工作联创,共促创先争优;增收项目联抓,共帮致富进步;基础设施联建,共办公益事业;社会活动联谊,共倡文明新风。要把市直机关先进性教育的经验和成果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落实到帮扶的各项工作中,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二是要认真做好部门下派干部的驻村工作。按照省、市委的要求,把驻村工作,摆上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研究驻点村工作,帮助驻点村解决一些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积极为驻点村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为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要把驻点村工作,作为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年终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努力形成机关人人关心驻点村工作,人人参与驻点村工作的氛围。三是要认真做好对口帮扶工作,增强机关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机关与农村,企业与村委,党员与群众,一帮一,一助一扶贫结对子工作,成效明显。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贯穿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需要经过几十年,上百年的艰苦奋斗。因此,帮扶工作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特别是要帮助农民解决增收难、行路难、上学难、看病难、劳动力转移难和农业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要逐村逐户的落实帮扶措施,缺技术的帮技术,缺资金的帮资金,缺门路的帮门路,真正做到真情相帮,真心相扶,真实干事,要改“救济式”帮扶为“开发式”帮扶,改“输血”式帮扶为“造血”式帮扶,使帮扶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同时要认真研究探讨建立健全市直机关党组织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的激励机制,工作机制,投入机制,保障机制,服务机制,让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作者为三明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陈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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