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律己”是立身之本,更是为政之基,“严以律己”检验着“严以修身”成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律己”的论述,从敬、戒、慎、省、守五个方面,为领导干部确立了行为准则。个人认为,“严于律己”就是要做到坚守底线、严守规矩、秉公用权,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严以律己根本在于坚守底线。领导干部因工作性质,容易成为一些人诱惑、攻关的对象,因此,干净干事是领导干部必须守好的基本底线。一要把牢“欲望关”。在组织部门这样的政治机关工作,一定要有一颗节欲之心、有一份淡定之神,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始终拉紧欲望的“闸门”,恪守从政做人的道德底线。二要守住“小节关”。一定要牢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古训,保持“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的警醒,从细节严起,从小节防起,坚持慎独、慎微、慎初、慎行,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要过好“亲友关”。面对亲情、友情的羁绊,领导干部必须态度鲜明、立场坚定,绝不能让“枕边风”吹迷了心智、卷走了原则,绝不能以感情搞变通、拿原则做交易、用党性换人情。四要净化“社交圈”。领导干部要多交益友、挚友、诤友,绝不能交那些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阿谀奉承的“马屁朋友”、哥们义气的“江湖朋友”,真正做到“近君子、远小人”,不给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树立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严以律己核心在于严守规矩。组织部门是党的政治机关。毫无疑问,领导干部讲政治、对党忠诚,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是第一位的要求。一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体现在思想上,就是要在党爱党、在党信党。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提升党性修养,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不断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落实在行动中,就是要听党话、跟党走。要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坚决贯彻党的组织工作方针政策,不做选择、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二要坚决执行党的纪律。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和规定,严格干部人事纪律,从严选干部配班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防止纪律和规矩在部分干部中成了“橡皮筋”“稻草人”。三要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习近平总书记郑重昭告全党:“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因此,领导干部理应先学一步、先行一步,努力走在前、做在前、严在前、实在前,要为领导干部树规立矩,使党员领导干部言有所禁、行有所畏、干有所遵,要求领导干部任何时候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 严以律己关键在于秉公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组织部门作为教育、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要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按程序用权,决不能恃权自重,以权谋私,忘乎所以。一要鲜明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真正让讲大局的干部受器重、敢担当的干部担大任、有本事的干部有舞台。二要规范选任制度。必须严守干部政策、组织原则和“十严禁”纪律要求,始终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履行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放松,守住底线不逾越,切实维护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公信力。坚持不懈地推进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强化制度约束,从根本上防范选人用人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三要严肃监督纪律。要建立从严监督目标体系、管理办法、奖惩机制,从制度层面筑牢严格管理干部的“防火墙”。要将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对干部监督管理的时间、空间、内容、重点等进行扩展和延伸。始终做到坚持工作原则不动摇,坚持只唯实不唯上,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对干部严格管理监督的环境和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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