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正在写的一篇经验交流材料,只是初步搭好了架子,始终感觉差了很多东西,发出来请各位前辈多多指点!
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
不断规范县直机关党内政治生活
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重要组织制度,是党的生命力的源泉和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基础。正确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制度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增进团结,提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政治本色的重要方法,也是我们抓好班子自身建设扩大党内民主,使党内风清气正,充满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特别是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新形势下,XX针对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每月10日,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统一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党组织活动,不断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一、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是解决党内生活突出问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内在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也是解决党内政治生活突出问题的重要途径。党内生活,包括党的小组会、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党委会、党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内选举、党课、党内报告、阅读党刊和党内文件以及党内的其他活动等。通过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将“三会一课”、 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融入活动,从而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诠释了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内在要求。
(二)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是突出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体现。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的一切任务,最终都要靠广大党员来完成。所有党内生活,都离不开每一位党员的积极主动参与。突出党员主体地位,是贯彻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内在要求。在执行“党员活动日”制度过程中,广大党员既是工作的对象,也是开展活动的主导力量。各级党组织关于活动的各项要求和部署,最终都要靠广大党员来落实;活动方案的细化,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策群力来完成;活动要解决的问题,在不同党员身上有不同形式、不同程度的具体表现;活动的实际效果,最终要靠每一位党员思想境界的提高、工作作风的改进等来体现……通过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突出党员主体地位,充分调动起每一位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够有力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
(三)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是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强化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力举措。“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需要我们应对“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不断提升“四自能力”,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实行“党员活动日”制度,就是要使党员干部在学习上先一步、认识上深一层,更好地补钙壮骨、担当使命。要把活动作为马克思主义宣传普及的主阵地,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引导广大党员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思想高地,在“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上做出榜样,建设一支宏大高素质的党员队伍。
(四)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是践行党的宗旨、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党员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和党员、公仆意识淡化,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贪脏枉法、行贿受赂,权钱交易,有的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嘴上说一套而行动上做一套,群众对此反映很强烈。领导干部和党员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虽然是极少数或极个别,但我们不能熟视无睹,任其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就是要通过创新党内生活方式,引领党员在破解难题、推动中心工作中带头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通过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脱贫攻坚等工作的有机融合,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加深党群血肉联系。
二、XX县直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县直机关党内政治生活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得到了明显加强,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良好局面,还只是起势,远远没有达到定势。在县直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依然存在。具体表现有:
(一)党内生活制度坚持不好。一是组织不执行制度。一些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对于“三会一课”等基本的党内生活制度不能长期不懈自觉主动地坚持;党委(党组)的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上面有要求时才开展,没硬要求时则没有开展,具体到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等更是应付了事。二是个人不遵守纪律。一些党员对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态度不端正,好的尚能随意应付,差的往往以各种借口不参加党内生活,不向组织汇报思想,不接受组织监督。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一是程序不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有严格的程序,不能随意减少、改变程序。有的党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会选择性忽略意见征求、谈心谈话等环节;有的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没有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的程序进行。二是随意性较强。多数党组织对于开展党内生活有畏难情绪,制定活动方案时对上级要求大打折扣,能简则简,往往以学习文件、传达精神等方式代替政治生活;有的党组织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不够,不能体现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群众生活;有的党组织开展活动不按时,有的甚至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之。存在党内情况不通报、不反映,重大决策不征求意见。一些党组织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
(三)党内生活整体水平不高。一是内容
三、坚持“党员活动日”制度,不断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探索和实践
(一)主要做法
一是抓主题设计。始终坚持做好顶层设计,同时鼓励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进行大胆探索,鲜活实践。以“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确保制度落到实处,活动取得实效。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发《关于认真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明确从“组织开展党内事务、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开展服务群众”4个方面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县直机关工委坚持每月设计一个突出的主题,坚持每月报县委领导审定方案,坚持每月下旬召开推进会,坚持每月5日左右收集活动方案,坚持联合派人督促指导,坚持每月通报一次活动情况。
二是抓重点推动。抓住重点,坚持以县委“1365”发展思路为中心,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推动带动面上工作,推动“党员活动日”制度逐步完善,的基本思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每月选择5-10个重点部门典型引领,认真审查重点单位上报的活动方案,提出修改建议,确保收到实效。2015年,10月份县直机关工委以“新党员入党宣誓、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为主题率先示范。11月份选取了县委党建工作主体部门,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开展活动。12月选取了涉及农村农民城市居民切身利益的13个部门党组织,围绕深入农村群众和社区居民,开展“送政策、搞服务、搞帮扶”的活动,特别要求县直部门党组(党委)要组织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员和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抱团深入群众开展活动。2016年1月,即将组织1200名县直部门机关党员,集中解读县党代会精神,广泛征求产业发展的“热点、难点、冷点”问题的建议。
三是抓宣传引导。县广播电视台、XX新闻社、XX党建网等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党员活动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不断扩大“党员活动日”的影响度,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知情知晓。
四是抓督查指导。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联合抽派人员全程参与重点部门机关的“党员活动日”活动,了解情况,参与指导,坚持每月通报一次活动结果。
(二)初步成效
一是通过组织党员开展活动,体现了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统一发动、集中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传导党建工作组织领导责任,体现机关党建工作全覆盖,机关党建工作“内循环”“两张皮”的现象有所改变,较好地解决机关组织生活庸俗化、松懈化、一般化的突出问题。
二是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提高了党员队伍素质。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农工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文化委等部门采取集中学习、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党员集中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素质。
三是通过集中开展活动,严肃了党内组织生活。县直部门每月10日统一组织党员开展活动,强化了党员意识,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责任观念,严格了党内组织生活。
四是通过深入一线现场,了解开县发展大局。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科委、县水务局、县农综办等县直部门组织机关党员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众创空间、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主战场,有效发动机关党员积极思考对策建议。
五是通过联系帮扶结队开展活动,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文化委、县卫生计生委、县林业局、县供销合作社、县地税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将“党员活动日”活动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脱贫攻坚工作、城乡支部“双结队”等帮扶工作相结合,组织机关党员组团开展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和群众的部分困难和问题,有效改善了县直机关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
三、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