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列区委组织部课题组8 U% g! F! J$ x, V( n
" _0 |) d0 n0 _( N3 G5 X, u 中央提出,为了推进伟大而艰巨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应该把社会各个方面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一重要论述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巨大反响,为吸纳私营企业主参加中共组织的实践探索作出了肯定的回答。
% ~5 t- ?' e6 A8 v 一、实践与探索
3 o5 W. _! }2 ]3 S9 {5 D. ~ 党的十六大以来,梅列区高度重视私营企业的发展和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在理论宣传、组织建设和深化改革上采取了有力措施,为私营企业主入党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客观环境。2002年1月,三明市百草灵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方瑞兰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2003年1月被个协党支部列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层层审核和严格把关,2005年5月,方瑞兰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三明市首名入党的私营企业主,这标志着梅列区在探索私营企业主入党问题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1 N: h( V) U0 t: a7 n 1、私营经济迅速发展,为私营企业主入党提供了现实基础。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加快非公经济发展作为全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全力营造“亲商、扶商、富商、安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良好氛围,使非公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的态势。截止2005年12月,全区共有私营企业1418家,注册资金18.13亿元,2005年新增投资(不含房地产项目)达2.2亿元,2005年纳税百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达17家,千万元以上的达25家,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梅列区名符其实的“当家经济”。方瑞兰就是近年来涌现出的优秀私营企业家之一,她坚持“以真诚赢得信誉、以信誉保证效益”的经营理念,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诚实守信,以自己的一技之长和周到服务,得到了广大顾客的信任和社会的好评,也使一家普通的中草药铺发展成为全市最大的药品零售私营企业,经营范围还扩大到电子通讯、箱包皮具、黄金珠宝等行业。
9 n% @2 T# n2 O! u6 }) y1 t 2、党的领域不断拓展,为私营企业主入党提供了组织保障。近几年来,随着梅列区私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各级党组织认真实施省委组织部提出的“50100”计划(即到2006年底,力争从业人数在5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组织有党员,10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组织有党组织),把加强私营企业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二年抓规范,三年促提高”的总体要求,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会制度和“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联系会制度,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等多种方式,加大了组织实施的力度,在私营企业中成立党组织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目前已建党组织18家,占符合条件成立党组织企业的80%以上。方瑞兰是梅列区个协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她积极参加个协党支部组织的教育活动和各类公益事业活动,对党的认识也不断提升。她每年出资6000多元,帮助6名特困学生完成了学业,每年都组织医生和护士下乡免费为农民送医送药。她还先后捐助春蕾计划、支援灾区、希望工程、拥军优属等各类公益事业的资金达30多万元,企业还吸纳了24名下岗职工。1998年至2002年连续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个协授予“光彩之星”荣誉称号,具备了吸收其参加中共组织的较好条件。 1 D: E9 r( R0 {0 V
3、政治愿望日益高涨,为私营企业主入党注入了思想动力。在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私营企业主的政治需求和愿望也日渐高涨。据统计,梅列区1400多名私营企业主中,有1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2人当选为市人大代表,15人当选为区人大代表,41人当选为区政协委员,其中有8人进入区政协常委。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在支持企业成立党支部、加强党的建设的同时,少数私营企业主思想上进,能积极参政议政,少数私营企业主表达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追求和愿望,近来年先后有3名私营企业主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方瑞兰也先后于1999年、2003年光荣当选为梅列区政协三届、四届委员,2003年还当选为三明市政协七届委员。通过参政议政,进一步激发了她向党组织靠拢的信心和决心。 3 H8 b: T1 `1 h, g- u5 Y! W
4、思想认识比较统一,为私营企业主入党创设了良好氛围。通过问卷调查,绝大多数人都对吸收私营企业主中先进分子入党持肯定态度,普遍认为吸收优秀私营企业主入党积极因素大于消极因素。主要观点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保持先进性的需要。他们认为,私营企业是在党的政策指引下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他们中的从业人员,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勇敢实践者,代表着一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新生力量,其中不乏众多的先进分子,对他们及时进行培养教育,适时吸收到党内来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二是维护稳定性的需要。大家认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私营企业将会进一步壮大,其中的从业人员将会更加众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社会群体。把他们中的先进分子培养教育成合格党员,有利于增强党在这一群体中的凝聚力、号召力,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稳定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三是发挥积极性的需要。大家认为,吸收私营企业主中的先进分子入党,是对这一阶层的劳动价值和社会贡献的承认,是实行“国民待遇”的重要体现,有利于这一群体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是充分发挥达一群体积极性的需要。在对方瑞兰入党一事的调查中,被调查对象也普遍认为,她虽是私企老板,但经商致富是国家现行政策允许的;她遵纪守法,诚实经营,挣的钱是干净的;她讲奉献,回报社会,把钱用在支持公益事业上,解决困难众生活问题,正是我们党所提倡的。
8 g' ^4 O% ^) |3 w 二、困难与问题 3 g Z3 _* x$ d/ D# `0 t
1、私营企业党的建设比较薄弱。以梅列区为例,近年来虽然全区私营经济保持着快速发展的态势,但与沿海发达城市相比,依然表现出“规模较小、层次较低、影响较弱”的特点。全区共有私营企业1400多家,从业人员2.3万人,平均每个企业员工仅16.22人,私营企业注册资本18.13亿元,平均每个企业为127.83万元。在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中仅有党员76人,具有3名以上党员、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私营企业仅18家,有1—2名党员的私营企业也只有12家。而且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流动性特别大,其中的党员数也是动态的。由此造成了大量的私营企业无法成立党组织,成为“空白点”,私营企业主入党的组织基础还不够扎实。
j3 y V8 U) a) T; Z 2、要求入党的私营企业主数量相对还比较少。目前为止,梅列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私营企业主仅3人。为了掌握思想动态,课题组设计了调查问卷,在全区随机抽取了100名非党私营企业主进行了书面调查了解,其中选择“想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有27人,选择“想申请加入民主党派”的有18人,选择“拿不定主意”的有6人,选择“不想加入任何民主党派的”13人,选择“没想过”的36人。从调查中分析其原因,大体有三类:一是部分私营企业主受过去“不能吸收私营企业主入党”的规定影响,总认为自己是私营企业主,没有资格申请入党,没有认识到自己完全可以与其他群众一样向党组织写申请,逐步把自己锻炼成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二是部分私营企业主对入党问题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认为私营企业只要合法经营、按章纳税,都会得到法律保障,得到政策支持。自己是不是党员对企业的发展没有什么影响,没有必要申请入党。三是部分私营企业主存在心理顾虑,他们认为党组织对党员要求高、纪律明、管理严,加入党组织,等于给自己套上了“枷锁”,不自由、不自在。 p" e4 A) m4 [- W5 N
3、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具体标准把握比较难。对私营企业主入党应执行什么标准有着不同说法,有的认为,应和其他要求入党的群众一样执行同一个标准,不应再另设标准。有的认为,应将合法经营、按章纳税的情况作为重要标准。有的认为,应将其资产来源是否合法和如何使用财产作为重要标准。有的认为,应将是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作为重要标准。还有的认为,应该把对国家和社会贡献的大小作为重要标准,等等。对于如何结合私营企业主的特点,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进行细化,以便于衡量、考评,大家都感到难把握。 9 p, K2 x. [, f! p' C1 k% N
4、私营企业主入党后监督管理落实比较难。由于私营企业主独立性强、隐蔽性大、交往复杂、流动频繁,如何对要求入党的私营企业主和已经入党的私营企业主进行教育、监督,使其牢记自己的身份,时时处处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确实是一个难题。调研中,有的同志提了一些意见建议,如确定联系人、定期听取汇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等,这都是借鉴了已有的做法,能否适用还难以肯定,有待进一步认真研究、探索。
# M" l1 I( n& v, n% ? 三、建议与思考 " d7 L" u8 A- x0 g$ X
1、统一思想,提高对做好在私营企业主中发展党员重要意义的认识。重点要解决四个思想认识问题: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特征已经赋予私营企业主新的社会身份,他们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指战员一样,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而不再是社会主义改造以前的资本家。二是能够作为发展对象的,只能是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那些“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个体,而不可能是整个私营企业主阶层。三是辩证地看待一个人的社会职业和他的思想政治状况之间的关系,充分认识坚持把“思想上入党”放在首位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群众性的现实意义。四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私营企业中,由于有社会主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有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之间的利益矛盾,已经不再具有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那样的对抗性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资”关系不再是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而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之间的自由联合劳动关系。
) B1 y7 a2 y& H1 P; Q7 ]4 i2 ^/ n 2、夯实基础,加大私营企业组建党组织工作的力度。一要进一步扩大党的覆盖面。要进一步实施“50100”计划,加快党组织组建步伐,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壮大党员队伍,积极依托群团组织开展工作,确保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今后在评先选优、推荐劳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其他社会公职时,建议把业主支持党建工作的态度作为一个重要条件。二要进一步发挥非公党组织的作用。要按照“企业需要、业主支持、党员欢迎、员工拥护”的要求和“业余、灵活、多样、务实”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使之成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者,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促进者,企业文化和文明建设的组织者,劳资双方关系的协调者,政府与企业、员工的沟通者。三要进一步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坚持以提高素质为根本,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双向选择、专兼结合的办法,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和联络员进驻尚未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加强党的力量,推动党建工作。强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将其纳入各级党校培训工作的总体计划。 ! F- ~$ w, n! f
3、坚持“五性”,严格把好私营企业主入党的关口。在发展过程中建议应当坚持好“五性”:一要坚持思想觉悟的先进性;二要坚持政治信仰的坚定性;三要坚持收入开支的合法性;四要坚持个人贡献的突出性;五要坚持多数群众的公认性。
' ^/ R) J, l) k6 f% K* l4、以人为本,加强对私营企业主党员的教育管理。私营企业主既是代表本地区先进生产力水平的优秀群体,也是社会生活中精神世界复杂多变、矛盾集中、困惑较多的一个特殊群体。与普通党员相比,私营企业主党员面临着更多的发展与竞争的压力,需要我们各级党组织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并有的放矢地开展教育。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基础上,做私营企业主党员想做而做不到的事,积极为其出主意、想办法、解难题,做他们的贴心朋友,促进私营企业发展。同时,建议通过建立“一对一”联系、定期分析评议等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主党员监督网络,及时收集、汇总和分析群众信访、举报及执法部门掌握的情况、党外人士及公众舆论、人大代表的反映等方方面面的信息,并结合正常党组织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0 M, ]( u) T& \2 E% } 课题指导:江 鸣(中共梅列区委副书记)
/ {4 v ^& ?, S) q* a7 ] 课题组长:刘闽华(中共梅列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s' X4 m4 E x% C
成 员:邓发禧(中共梅列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 i: M6 Z4 `* L1 ]! f/ j
张建明(中共梅列区委办副主任) - `* [- ~, u( F6 U$ N. q" F4 v5 q
朱学奎中共梅列区委副科级组织员
8 V( r7 h4 H; n 执 笔:朱学奎 * b& f' _5 I3 X: ^
责任编辑:林运裕 & a' N4 f% r4 ~: E& Q9 k7 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