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增进人民健康、实现卫生公平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之一。为深入了解我老秘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规范到位,近期先后到县财政局、卫生局及全县18个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账单凭证、实地核查服务对象、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及问卷调查等形式针对我老秘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几年来的情况展开专题调研,从中发现了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一、我老秘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工作安排部署,我老秘网县自2010年开始启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上级项目资金逐年增加,服务项目逐年增多,服务制度逐年完善,群众知晓度和满意率逐年提高。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入量来说,2010年度至2013年度,上级分别拨入896.61万元、1708.2万元、1760万元、1858万元;就人均经费标准看,2010年度至2013年度,居民人均经费标准分别为15元、25元、25元、30元;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看,2010年开展9项, 2011年、2012年都是11项, 2013年增加为13项。截止2013年底,国家、省、市、县累计拨入资金6222.81万元,服务项目从2010年的9项扩展到2013年的13项,共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614293份,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52907人,糖尿病13706人,重性精神病人1986人,共印发健康教育资料120万余份,登记报告各类传染病3367例,为39411名儿童新建立预防接种证开展免疫接种,为14544对夫妇提供了免费婚检服务。
二、当前我老秘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上级资金配套不到位,拨付不及时
国家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投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河南省财政厅也依据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的变化逐年下达了省、市、县三级的资金配套比例。但我们调查中发现,市县两级尤其是县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配套不到位,2010至2013年,我老秘网县仅在2010年、2011年按上级要求进行了配套,2012、2013年度分别应配套204万元、249.16万元,但配套资金一分钱也没有到位,即便如此,调查中还发现截止2013年底,财政局账户上还滞留上级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36.29万元未下拨。在资金拨付上,上级要求年初预拨、次年结算,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每年本应年初预拨的70%公共卫生补助资金往往到五六月份才能到位。补助资金的配套不到位和拨付滞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效果。
(二)公共卫生宣传不力,群众知晓度低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我已经实施四年,这项惠及全县居民的医改政策本应人人享有、个个知晓,但我们在走村入户的调查中却发现,广大群众对“公共卫生”这一名词基本没有人知道,政府给自己购买了哪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是无从谈起,甚至连直接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大多数村医也对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之不详。
(三)服务执行不规范,项目实施不到位
当前我老秘网县虽然按照上级要求,所有应予实施的项目已经全部启动实施,但普遍存在服务执行不规范、项目实施不到位等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项目开展不均衡。建立健康档案、预防接种等项目进展较好,儿童保健及孕产妇保健等其它项目开展相对滞后,进展较慢。二是地区差异较大。农村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本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推进相对较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受体制、人员、流动人口多等因素制约,项目推进比较缓慢。三是服务质量不高。很多项目虽然实施了,但工作开展率、精细化程度等与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服务项目不完整,质量不高,健康档案填报不真实、不规范、利用率不高及随访记录弄虚作假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以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为例,孕产妇在怀孕期间可以免费享受到5次保健服务,产后至少2次访视和健康检查服务,其中,孕妇在接受第1次产前保健时,还应该得到比较全面的健康检查服务等。可实际中,相当一部分孕产妇并未享受到这些服务,有的村级妇幼专干甚至连本村有几个孕产妇都不很清楚,跟谈不上随访和指导了。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健康档案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作为各级医疗机构掌握居民健康信息的重要依据,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调查中发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都没有与新农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系统相衔接,各医疗卫生机构间数据不能互联互通,居民跨机构、跨地域就医行为的信息也不能共享,再加上接诊医生嫌麻烦、责任心不强等因素,导致居民就诊记录不能得到及时完善、更新、补充,居民的既往病史不能在电子档案上体现,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基本成为死档,使健康档案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五)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现象严重
按相关制度规定,县级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并按实际考评情况核发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调查发现,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村级)为了应付上级一年两次的检查考评,骗取上级补助资金,上报的居民健康建档率、重点人群随访记录、孕产妇健康管理、新生儿健康管理等数字不同程度掺杂水分。据报表和考评结果显示,各基层医疗机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普遍达到95%以上,重点人群接受服务的人数占60%以上。但调查发现受访居民实际接受基层医疗机构建档服务的比率不超过80%,有的居民虽建有健康档案,但其本人却一直在外地,并不知情,也未接受任何服务;接受体检的重点人群享受其他规定项目的比率也仅为20%,孕产妇健康管理和新生儿健康管理指标虚高。例如我们在歪子镇一村级卫生所调查时发现其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不到80%,且只有姓名、年龄两项;孕产妇健康管理和新生儿健康管理人群为空白。
(六)违规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严重
《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但调查发现,部分基层卫生机构仍将补助资金用于单位非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三金发放,且挪用于明令禁止的设备、吃喝招待、节日福利补助、二类疫苗购买、医疗事故赔偿等项目支出,甚至巧立下乡督导劳务费、完善健康档案劳务费、接种劳务费等名目支出。如我们调查中发现的汉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仅将2010年上级下拨的370058元补助资金全部截留,而且用专项资金101万元购买二类疫苗,歪子镇卫生院将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医疗事故赔偿,沙堰镇卫生院支出完善健康档案劳务费4516元。调查总计发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违规截留挪用资金2638677.46元。
(七)克扣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现象较多
调查中发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存在克扣部分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现象。由于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是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居委会)卫生所、室服务人口、工作量、工作进度、服务效果进行考核分配补助资金,村医一方面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另一方面有求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以客观上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克扣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提供了便利条件。例如调查中发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3年度应拨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2217元,实拨131071元。调查总计发现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克扣村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341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