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以下简称《论述摘编》)。 重点掌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七个有之”为鉴,坚持“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强化组织观念、组织程序;把纪律和规矩执行到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重点解决:党员干部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问题,包括: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与党员干部身份不符、不利于民族团结言论的;公开发表同党中央、自治区、州、市党委要求相悖言论的;“五个认同”不到位的;在宗教极端主义等问题上认识模糊的;违反“五个严禁”“两个不得”言行的;对上级决策部署不负责任地说三道四的;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错误言行不在意、不报告、不抵制的。 2、学习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市党委主要领导2015年以来历次有关反腐倡廉的讲话精神。 重点掌握反腐倡廉工作形势和各阶段工作要求。重点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形势盲目乐观、或认为基层没有不廉洁土壤、反不廉洁工作与自己关系不大的错误认识问题。 3、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重点掌握: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纲领和重大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制度和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党的纪律。 重点解决:不具备合格党员条件的问题,包括:在党不言党;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慢作为、乱作为;党员带头模范作用不强,不像党员、不在组织、不起作用、不守纪律等。 4、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 重点掌握:坚定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简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基本规范。 重点解决: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包括: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安排、不落实、态度消极的;原则性不强,不能主动抵制歪风邪气,甚至为违反纪律者说情开脱的。 5、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大纪律。 政治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挑拨民族关系或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对抗组织审查,组织迷信活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重点解决党员忽视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不高,政治敏感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不强等问题。 组织纪律方面,重点掌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不按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重点解决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问题;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的问题;工作程序不规范,越级请示、重大事项口头汇报的问题;对干部的管理教育不严,存在重提拔、轻教育、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问题。 廉洁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公款接待、公款旅游、配备装饰使用公车、办公用房及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重点解决索要或接受管理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乱收费、私设“小金库”的;参加由管理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法宴请的;参加由管理对象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的;让管理对象支付或报销应由干部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的;利用身份、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它行为等问题。 群众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克扣群众财物,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侵犯群众知情权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重点解决党务、政务、财务不及时公开,无法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问题;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接访后的督办不及时和跟踪反馈不到位的问题;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对群众诉求不做解释说明、把问题和矛盾直接推给上级部门的问题;对群众利益不关心,对办事群众不耐心接待,不一次说清所需材料、不详细解释办事流程等问题。 工作纪律方面,重点掌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疏于管理,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重点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各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对本职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理解不深不透,把握不准,不能按制度办事,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不强的问题;对本职工作情况掌握不明、对问题分析不清的问题;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动真碰硬,见难题就退,遇矛盾就躲,不同部门之间或本部门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推诿扯皮等问题。 生活纪律方面,重点掌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的处分规定。重点解决追求生活享受,赌博、吸毒或在公共场所从事有财物输赢的棋牌活动的;利用公款或工作时间旅游、出入私人会所、KTV等娱乐场所的;与异性不正当交往或保持不正当关系的;阅读、浏览、储存、传播低俗文化的;不尽抚养、赡养责任,实施家庭暴力、违背家庭美德的;违规饮酒,在公共场所不注意形象和身份言行等问题。 6、学习《XX乡干部职工(暂行)管理办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 着力解决干部不遵守工作纪律、值班管理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值班脱岗、不在岗和村干部侵占群众利益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