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门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汇报工作。习近平在会上强调,党中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领导,很重要的一个制度就是在这些机构成立党组。党组是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在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设立的组织机构,是实现党对非党组织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和制度保证。. p I* u+ y. a. n; f; V
党组是党的各级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作为派出机构,党组和党委不同,党委是选举产生,党组则不是由选举产生,而是由同级党委指派,并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正是通过党组,党能有效地实现对各种非党组织的领导。以人大为例,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设立在人大常委会内部的党组来贯彻党的意志,党组成员一般由委员长、党员副委员长(地方人大常委会由主任、党员副主任)加秘书长组成。在实际工作中,人大常委会党组在相当程度上就是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核心。党组实际上是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之间的一个连接通道,同级党委的决定通过党组变成人大常委会的实际行动,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请示和汇报也通过党组传递到同级党委。尽管党组和同级党委分属于人大和党两个不同的系统,但从党内关系来说,同级党委和党组之间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摘自《习近平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