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文体、不同文种有不同的语言要求。譬如:“章程”“条例”语意周密、面面俱到;“决定”“命令”则威严肯定、言简意明。上行文言敬语恭,下行文则权威庄重,平行文则礼貌尊重。大家说是不是这样子的?
比如,强制性的用“必须”,规定性的用“应该”,报请性的用“拟请”,商洽性的用“烦请”,词句不同,则语气不同,表达的态度也不同。是不是如此?
再譬如,“不予同意”“不同意”“不拟同意”都是不同意,但表达效果一样不?不拟同意,实际还是不同意,但不同意有点生硬,不拟同意呢,就是本来准备同意,但由于种种原因,才不准备同意。言外之意,不就是请谅解吗。我们也有难处嘛。语气语调是不一样的。懂了吗,俺是这样理解的。但不知正确与否?
所以,无论文体、文种,还是用词、用语,都要讲究适用二字。某种情况下,适合、适用的,才是最好的。就像演播室春秋老秘说过的“以通过为原则”,咋才能通过,就是适用。
别看公文,学问大着呢!俺记得曾经在这里讲过一个故事。俺刚刚上班时,第一天领导就叫起草一个会议通知,当时想,不就是想看看俺的字儿写的咋样吗?俺想着一个通知,一定写的不让领导改一个字。于是就时间地点注意事项,最后是“望按时参加“。反复看了三遍,觉得改不成一个字,然后呈送领导。结果,领导也是看了一遍又一遍,我就在旁边站着,觉得应该没啥问题了吧,自觉的那字也不丑。结果呢,领导拿起笔,偏偏改了一个字,把那个“望“字,改成了”请“。哎呀,额的妈呀。领导真是高啊!
对下级说“望“也无可厚非。但一说“请“,就不一样嘛。望,是希望,真不来,也能说过去,但请就不同了嘛,一定得来,不来就是不给面子嘛。看着是尊重,请你来开会。实际上呢,是要求你必须来,不来不行的!
中国汉字博大精深啊。所以,你别看适用二字,足够大家学习一辈子的。(本文节选自余之舰在文稿评改演播室的讲稿)